交通部:九省市车辆须安装北斗导航

   日期:2013-02-26     评论:0    

交通运输部14日要求9个示范省市的大客车、旅游包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今年3月底前80%以上安装上北斗车载终端。6月1日后,凡未按规定安装北斗导航的车辆,不予核发或审验道路运输证。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14日在此间举行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这是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专项启动的第一个北斗系统民用示范工程,由交通运输部与总装备部联合组织实施,计划用2年时间,在江苏、安徽、河北、陕西、山东、湖南、宁夏、贵州、天津共9个示范省市建设7个应用系统和一套支撑平台,安装8万台北斗终端。近期,交通运输部将结合春运检查工作对各地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冯正霖介绍,交通运输行业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移动的特点,目前90%的卫星导航民用用户集中在交通运输系统。

冯正霖说,去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明确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各示范省份在用的旅游包车、大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需要更新车载终端的,应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所有新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加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并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自2013年6月1日起,所有新进入示范省份运输市场的以上三类车辆及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车辆出厂前应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凡未按规定安装或加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的车辆,不予核发或审验道路运输证。

冯正霖要求,将示范工程实施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尽快实现在全行业普及使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终端。各示范省份要高度重视北斗车载终端安装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在2013年3月底前完成本省80%以上北斗车载终端安装任务,鼓励有条件的示范省份超额完成安装任务。

1985年,中国科学家开始研制中国自己的卫星导航系统,并以一个中国传统文化中寓意光明和方向的星座——“北斗”命名。2012年12月28日,北斗二号系统正式开通运行,服务区域覆盖亚太地区。

在北斗二号卫星导航系统正式开通服务之际,交通运输部14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工作。该项示范工程是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专项启动的第一个北斗系统民用示范工程,该工程由交通运输部与总装备部联合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示范项目,反映政府推进北斗应用决心。”中信建投分析师戴春荣表示,此次9个省份参与示范应用,虽然总体规模并不是很大,但和北斗产业发展历史相比(2001-2010年10年共应用10万部左右的终端),数目已然翻倍增长。

戴春荣认为,这只是国家42个示范工程中的一项,规模巨大的北斗应用市场才刚刚启动。待全国全面推广,线上已有监控车辆数或在百万以上,而再纳入其他需要监控的车辆,数量甚至可以再翻几倍。支撑平台和信息系统的需求也更大,市场更为广阔。

“北斗产业应用市场发展的过程中,将沿着国防、行业应用、大众应用的次序逐步推进,相关公司业绩或将获得明显提振,重点推荐国腾电子(300101)、中海达(300177)、海格通信(002465)。”戴春荣分析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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