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两会”代表委员热议食品安全问题

   日期:2013-01-21     评论:0    

近日,深圳市召开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和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委员纷纷“抢”话筒、“抢”时间,为改善深圳食品安全环境建言献策。他们建议,深圳要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完善全流程的无缝监管,积极科普宣教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全力打造“食品安全特区”。

深圳去年共查处食品类案件9898宗,但检察机关批捕的只有179人。不少代表委员认为,食品安全问题屡治屡犯,是因为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还不够,导致食品安全犯罪成本和风险太低,处罚没能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在政协“齐管共抓,标本兼治,确保食品安全”专题议政会上,政协委员、市属新建医院筹备办公室副主任张洪率先亮出观点。他认为要“像抓醉驾一样抓食品安全”,之所以有人敢危害食品安全,触犯法律底线,就是因为处罚力度不够。建议政府加大对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论其所造成的损失大小,一律按照企业年销售额十倍或百倍的标准进行罚款,用天价罚单以儆效尤,让企业望而却步。

“深圳有立法权,到底敢不敢利用这个优势,像现在出台的交通新规一样尝试在食品安全方面严格立法?”政协委员曲敬来说,在国外对食品安全立法最严格的是韩国,“如果被发现有毒食品,将被吊销营业执照10年。我们到底敢不敢先行一步?”

人大代表杨剑昌举出2011年罗湖区查出24家商家480多瓶假酒,却只对15家立案,处罚也只有13.6万元的案例,认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惩罚不够“给力”。

深圳“两会”期间,有多位代表认为,深圳食品安全要向毗邻的香港看齐,加大投入和检测力度,实现食品进入市场的全程无缝监管。

政协常委、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刘胜利说:“深圳食品检测技术总体已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下一步必须以无缝监管为目标,有效防范系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质量风险。”

政协委员、中国安琪食品公司董事长梁球胜则认为,深圳只有359名公务员负责食品监管,比起广州400多人和上海700多人要少很多,因此深圳还应该增加人手。

人大代表孙小荔建议,在深圳各交通关卡设立生猪、活禽等食物的检验检疫点,以加强对私宰猪等不合格食品的管理和监控。“真正在深圳本地生产的私宰猪并不多,因此通过对交通要道的管理很有效。”对此,孙小荔了解到上海在远离市中心的交通要道等地方设立生猪监测站,所有生猪进入市内需盖有标识才行。

人大代表肖幼美和郑学定都提出了关于打造“食品安全特区”的建议。“我先后5次到深圳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调研,深圳80%的农产品都来自这里。尽管这里拥有先进的检测设备,但检测频率并不高,按品种3天轮流检测一次农产品。相比之下,供港产品是检测每个批次的产品。”

针对区域差别和行业差别导致部分学校食品安全水平提升缓慢、食堂承包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傅静宏等16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建议书。他们认为,有效防范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应该受到足够的重视,是保障校园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课题。

16位人大代表联名指出,要健全校园食堂和餐饮服务企业退出机制,对学校食堂承包商和餐饮供餐企业以及校园商店实行零容忍的退出机制。凡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采购和加工禁止经营食品的,供餐、供食期间发生食物中毒的,各级、各类食品安全检查不合格的,经核实后,取消其供餐资格。另外他们建议,要严格执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公众的恐惧度远高于食品危害度,所以打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要与普及正确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观念紧密结合起来。多位代表委员都持有这一观点。政协委员、深圳市面点王饮食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和平认为,公众的担忧与其对食品客观认识严重不足相关。深圳应像推广深圳的志愿服务那样对食品安全进行科普宣教。

政协委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院长李翔也认为,政府、媒体、企业、协会、消费者、研究机构等构成食品安全网络,应各尽其责,尤其需要加强食品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培育正确的“食品安全观”。

张和平则认为,目前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了解还不是很多,政府部门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科普知识,引导百姓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在听完代表委员们的建议之后,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田苇作出积极回应:“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一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绝不说假话。”据田苇透露,被称为“深圳市食品安全宪法”的《深圳食品安全条例》即将出台,目前征求意见稿已经进行到第7稿,正在跟法制办等单位一起进行完善。“该条例将就监管处罚出台可操作细节、明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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