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出通知,将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对2010年至2011年4月的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及发电接网工程进行补贴。
此次附加资金补贴范围为2010年10月~2011年4月,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运行维护费用以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
文件强调,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在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内的部分,由省级电网负担;高出部分,通过此次补贴解决。
补贴涉及甘肃、青海、新疆、云南、内蒙古、西藏、四川等七个省区。中广核、大唐电力及中海油新能源化德风电有限公司均在补贴名单内。
根据国家下发的文件,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编辑整理出太阳能发电补贴项目,此次补贴涉及山东、蒙西、上海、江苏、云南、宁夏、甘肃、青海、西藏9个省份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