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装防雷装置到底该由谁来审批

   日期:2012-12-05     评论:0    
核心提示:近日,昆明市“防雷违法第一案”在呈贡县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缘起去年8月,昆明田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候谷花园”地产项目中因防雷装置未经审批即施工,被人举报,经过昆明市气象局调查后,处以行政罚款2.5万元。

  近日,昆明市“防雷违法第一案”在呈贡县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缘起去年8月,昆明田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候谷花园”地产项目中因防雷装置未经审批即施工,被人举报,经过昆明市气象局调查后,处以行政罚款2.5万元。田丰公司对此不服,对昆明市气象局提起了行政诉讼。22日,记者旁听了此案审理过程。庭审中,新建楼房的防雷装置到底该由哪些部门来管理、审批?成为争议的焦点。

  地产商通过住建部门审批就合格?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田丰公司认为,“候谷花园”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并依法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防雷设施是建设工程设计的一部分,房屋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过住建部门审批,不该由气象部门再审批一次。且法律只赋予了昆明市气象局对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给予意见的权利,并未赋予昆明市气象局对防雷装置进行审核的权利。

  目前“候谷花园”项目已竣工验收交付业主使用,“防雷设施已经由住建部门审批过,没理由再次审批。”田丰公司副总经理刘华元说,在开工之前,田丰公司并不知道需要接受昆明市气象局的审批。昆明市气象局的审批标准和昆明市住建局的审批标准是一致的,因此气象局再来审批防雷设施,是在做重复工作,也不合理。

  据了解,当时负责“候谷花园”项目防雷设施审批的部门是云南省住建厅。在庭审中,省住建厅认为: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候谷花园”相关审批手续,应由昆明市住建局审批,只要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便可开工建设。防雷装置属建设工程附属设备,防雷装置建筑工程设计的一部分,属于建设工程的管理范畴,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而作为第三方的昆明市住建局认为:昆明市气象局和昆明市住建局都是昆明市政府的下属部门,对于防雷装置的审批和竣工验收,听从法院的认定。

  气象局建设单位有义务主动申报审批

  对于地产商提出,防雷装置已经通过住建部门审批并且合格的说法,昆明市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孟庆凯则表示,建筑项目防雷装置未经审核即开工,是违法行为。消防部门、环保部门以及气象部门的审批一样都不能少。

  雷电能够通过相应等级的防雷工程性措施有效防御,国家为保证防雷装置工程性措施的科学有效,早在2005年就设定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行政审批,只是去年进行了重新修订,但是按照相关规定,建设单位负有主动申报此项行政审批的法定义务。防雷设施之所以要通过行政审批,是要看是否其涉及是否符合其所在区域的雷灾风险评估等级,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按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施工完毕还要进行防雷装置验收,让设施真正发挥防雷作用。

  主动申请审批的地产商不到五成

  据了解,昆明地形地貌复杂、气候变化剧烈,通过闪电定位监测,年均雷电日数超过200天。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昆明共发生雷击灾害126起,致12人死亡7人受伤,另外还有一些由雷击造成的意外死亡。

  如果详细统计,死亡人数还有可能上升,因此防雷装置安全、专业审核很有必要。

  昆明市气象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昆明市主动办理防雷设施相关行政审批的不到五成,未审批的有三四成的在沟通后会进行审批,还有一至两成坚决不审批。”

  在审理过程中,记者了解到,该案除了审批权限存在争议外,地产商对审批过程中的检测费也提出争议,田丰公司副总经理刘华元说,昆明市气象局要对防雷设施进行审批,是因为审批涉及高额检测费。他说,气象局的行政审批是免费的,但对防雷设施的检测、评估需由专业的防雷服务机构进行,可以进行防雷设施检测的机构收费都很高,需要四五十万元。

  对此孟庆凯表示,昆明市气象局在对防雷设施进行任何审批都是免费的,气象局并没有对防雷服务机构进行资质管理的权利,防雷设施的检测、评估可以由地产商自己找相关机构来做,甚至地产商有能力也可以自己检测、评估,所涉及的费用就是地产商与相关机构产生的,与气象局没有任何关系。据悉,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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