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2年11月7日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2012[58]
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具体承办 北京大学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招标采购项目 的招标采购事宜,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合格投标人均可在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1. 招标内容
1.1 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一套
1.2 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标书
1.3 交货地点:北京首都机场
2. 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和办法:2012 年11月8–11月27日9:00至16:30时在招标机构(北京大学西门内红1楼、红2楼之间横楼二层5216室)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投标人可从北京大学招标公告栏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网站下载本次招标的电子版标书,以供参考。
5.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 接受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于2012年11月28日13:30前递交到上述购买标书地址, 逾期恕不接受。
5.2 开标时间:兹定于2012年11月28日13:30整在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后院会议室进行开标、评标工作。
6. 投标细则
6.1 投标内容
6.1.1 最终用户: 北京大学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6.1.2 设备名称: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6.1.3 投标语言:投标文件第四部分- Summary Sheet of Goods Description(设备明细表)及第五部分-Specification and Deviation Form(技术规格偏离表)以中英文对照应标,其余相关投标文件以中文应标。
6.1.4 投标货币:美元
6.1.5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的三个月内
6.2 付款条件:招标机构 接受以下付款方式::100%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其中90%货款凭装运单据支付,10%尾款凭用户签字确认且加盖单位公章的验收报告支付。
6.3 标书文件要求
6.3.1 投标设备及价格明细表(Summary Sheet of Goods Description)
6.3.2 技术规格应答及偏离表(Specification and Deviation Form)(请对技术标书内容逐项应答并填充具体指标)
6.3.3 技术资料及样本原件
6.3.4 原厂商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投标人为贸易公司者)
6.3.5 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的销售业绩 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6.4 文件数量:一式六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开标一览表(SUMMARY SHEET FOR BID OPENING)正本壹份(请单独放在信封内供开标用)
7.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B08会议室
8. 中标结果将在公示期满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商。
9. 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收取,具体为:
9.1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下部分按1%收取;
9.2 100 -500万元人民币部分按0.8%收取;
9.3 500 万元以上人民币部分按0.6%收取。
10 . 条款解释:本招标文件内容的解释权属于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招标机构名称: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红5楼 邮 编:100871
电 话:62751412;传 真:62765115
联 系 人:石铄 张宇波 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