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十二五”规划或政府报告中提出建设智慧城市的地级以上城市共有41个,其中副省级城市10个,直辖市中北京、上海、天津均提出了智慧城市建设。
“我国相关政府部门也对智慧城市建设做了积极推进。发改委研究和起草的《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已经上报给了中央,并获得高层领导重要批示。发改委正在研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单志广表示。
不过,单志广也认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还存在很多明显的问题和误区。“有些城市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时目标很宏伟,但却缺乏可操作的总体规划,缺乏基本的要素资源和支撑能力。”单志广提到。
另外,有些地方缺乏真实需求判断,缺乏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最终导致简单的将各部门自己拟建的信息化项目拼成一个大包,再贴上“智慧城市”的标签就算是智慧化了,如此造成了投入产出率十分低下。
此外,有些地方花大钱购置了先进设备,却因为缺乏运营和运维管理的长效机制,缺乏可配套的政策和法制环境,从而使得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也难以激发全社会力量参与。
单志广认为,有些城市过度依赖国外厂商的解决方案,甚至打算依托国外厂商建设城市重要领域的信息系统。可能会导致交通、能源、金融、社会管理等重要信息为外所控,造成严重的信息安全隐患。
“如果我国各城市按照上述方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势必会造成新一轮大规模重复建设,浪费巨额投资、缺乏应用失效,造成信息安全隐患等后果。”单志广表示。
因此,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应当因地制宜,注重实际,稳步推进,试点先行。此外,还要注重创新机制,开放共享机制,政企合作从而得到长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