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营养标签:让吃变得“明明白白”

   日期:2012-08-22     评论:0    

  

  

部分国家核心营养素数量及种类

  部分国家核心营养素数量及种类

  不同的食品里含有多少营养?你知道自己每天应该摄入多少营养吗?随着我国第一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的实施,这些问题将得到答案。

  我国首个《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通则》规定,在食品预包装上,必须在标签上标示四种营养成分和能量(“4+1”)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4”是指核心营养素,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1”是指能量。标准还对其他营养成分标示、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通则》实施后,所有食品都必须在食品的最小包装上标识营养标签,营养标签不规范的食品将不得销售。

  ———— 现场调查 ————

  关注营养标签还没成为消费习惯

  8月18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白石桥的家乐福超市。记者发现,货架上所有牛奶、矿泉水、天然饮用水,部分果汁饮料、知名品牌饼干、方便面以及部分品牌的面条等都在外包装上印了“食品营养标签”。在一款果粒橙饮料上,除“4+1”外,还有糖和维生素C的含量和比例;矿泉水和天然饮用水,标注的是钙、镁、钾、钠等微量元素的含量;在黑芝麻糊、维生素泡腾片等冲泡产品包装上,除了“4+1”,还有钙、镁、维生素等微量元素的含量。

  记者在超市里还随机采访了几个消费者。他们都表示,在购买食品时,一般会注意选择知名品牌,还会看看其生产日期,有时会看一下添加剂成分,但不会特意去关心营养标签,而且也不知道多少营养含量的食品算是好食品。

  ———— 《通则》亮点 ————

  核心营养素数量和内容将不断补充完善

  与普通消费者的漠视和不解不同,卫生部对“食品营养标签”抱有较高的期待。

  据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说,《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正式施行,将标志着我国全面推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制度,对指导公众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据我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居民既有营养不足,也有营养过剩的问题,特别是脂肪、钠(食盐)、胆固醇、能量摄入偏高,是引发慢性病的主要因素。目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形势严峻。

  苏志认为,膳食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重要影响因素,科学研究和国外管理经验证明,食品标签上的营养信息可以帮助公众做出合理膳食选择,使居民减少饱和脂肪、胆固醇和钠的摄入,增加膳食纤维的摄入,是预防膳食相关慢性病的良好手段,对全民营养教育和促进健康发挥重要作用。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还认为,核心营养素是食品中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缺乏营养素,可引起人的营养不良,影响儿童和青少年生长发育和健康;摄入过量则会导致肥胖和慢性病发生。“食品营养标签”规定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4种核心营养素,是在充分考虑我国居民营养健康状况和慢性病发病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国际贸易需要与我国社会发展需求等多种因素确定的。未来,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卫生部还将适时对核心营养素的数量、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

  生鲜等食品“豁免”强制标识营养标签

  据《通则》规定,一些食品被“豁免”执行强制标识营养标签。这包括生鲜、现制现售的这样食品营养素含量波动大的食品;包装总表面积≤100 平方厘米或最大表面积≤20平方厘米的,包装太小的食品;包括饮料酒类、包装饮用水、每日食用量≤10克或10毫升的食用量小、对机体营养素摄入贡献较小的食品等。

  具体来说,生鲜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未经烹煮、未添加其它配料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等,如袋装鲜(或冻)虾、肉、鱼或鱼块、肉块、肉馅等;未添加其它配料的干制品类,如干蘑菇、木耳、干水果、干蔬菜等以及生鲜蛋类等,也属于该标准中的生鲜食品范围。

  不过,企业生产的预包装速冻面米制品和冷冻调理食品不属于豁免范围,如速冻饺子、包子、汤圆、虾丸等。

  每日食用量≤10克或10毫升的预包装食品,是指食用量少、对机体营养素的摄入贡献较小,或单一成分调味品的食品。具体包括味精、醋等调味品;食糖、淀粉糖、花粉、餐桌甜味料、调味糖浆等甜味料;花椒、大料、辣椒、五香粉等香辛料;茶叶、胶基糖果、咖啡豆等可食用比例较小的食品等。

  但是对单项营养素含量较高、营养素日摄入量影响较大的食品,如腐乳类、酱腌菜(咸菜)、酱油、酱类(黄酱、肉酱、辣酱、豆瓣酱等)及复合调味料等,《通则》规定,应当标示营养标签。

  ———— 专家解读 ————

  营养标签是日常膳食的计算依据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食品科学技术室主任霍军生说,目前,国家已强制规定,在食品预包装上,配料表里必须标出成分以及添加剂种类等,现在又开始要求标出“食品营养标签”。

  “以前,我国只是要求婴幼儿食品、强化食品等标出营养标签,现在要求的食品范围大了很多。”霍军生说。

  霍军生认为,食品营养标签是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也是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营养组分、特征的有效方式。这样既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又有利于消费者科学选择、促进合理平衡膳食和身体健康。

  “比如钠,食盐是膳食中钠的主要来源。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健康成年人每日食盐摄入量不超过5克,中国营养学会推荐每日食盐摄入量不得超过6 克。但膳食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居民食盐平均摄入量远高于中国营养学会推荐水平。据调查,我国平均每人每日食盐摄入量达到12克,其中北方地区每人每日摄入食盐量为15—18克。过量摄入食盐可引起高血压、胃病和慢性肾病等许多健康问题。”霍军生说,消费者去购买食品时,应根据每人每日摄入食盐的合理数量,通过每种食品预包装上的营养标签,计算自己应该吃多少食品。

  “营养标签上的数据信息,使你对自己膳食有了一个计算和选择的依据。”霍军生说,在食品包装上,还可列出每人每日需要摄入的各种营养素总量,这样,消费者计算起来就更方便了。

  营养标签含量由检验机构来确定

  霍军生说,普通食物来源于农作物,由于自然气候、种植情况、产地等因素,农作物本身的营养构成和含量会有较大变化。

  那么,所生产的食品,其实际营养含量是否与标签上的一致?

  霍军生告诉记者,营养标签上的“4+1”含量并非由生产企业来标注,不是生产企业想标多少就标多少,而是由获得国家检验资质的机构来做。如果这些检验机构违规的话,也将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他说,我国已有一整套检验、剂量认证和管理制度。在农业生产环节,农业部有一套质量控制体系;在食品生产过程,也有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管。“我国已经形成了一整套食品质量控制的链条。当然,目前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可见这套制度大有改进的余地。”

  “此外,科学上还会有一个误差的范围,核心营养素等略微多一点,或者少一点也是正常的。”霍军生说。

  ■相关链接

  74.3%的国家已建立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规

  食品营养标签是国际普遍采用的,向消费者提供规范食品营养信息的有效途径,也是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营养组分、特征的有效方式。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食品营养标签,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先后制定了多个营养标签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大多数国家制定了有关法规和标准。特别是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WHO/FAO)的《膳食、营养与慢性病》报告发布后,各国在推行食品营养标签制度、指导健康膳食方面出台了更多举措。

  世界卫生组织(WHO)调查显示,目前,74.3%的国家已有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规。美国早在1994年就开始强制实施营养标签法规,我国台湾地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也已对预包装食品采取强制性营养标签管理制度。

  我国营养标签标准将于2013年1月1日实施。标准设立了过渡期限。即自标准公布日期到2013年1月1日前,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执行该标准。2013年1月1日后生产的食品,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规定执行。2013年1月1日前生产的食品,可在食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记者 李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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