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提出,到2015年,无锡示范区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物联网核心技术,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基本形成结构合理的物联网产业体系,实现一批重点领域的典型示范与推广应用,构建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促进物联网标准化工作。
其中,要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研发机构和企业技术中心,聚集一批技术和产业优秀人才,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制定一系列技术标准,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并培育多家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物联网企业。
根据《纲要》,未来,物联网产业需要在感知技术、传输技术、处理技术和共性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和创新。譬如,要重点加强智能和微型传感器、超高频和微波RFID、地理位置感知与导航终端、多功能传感设备、智能仪表等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纲要》明确,要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手段,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支持物联网企业发展的力度。积极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试点,推进物联网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支持示范区内符合条件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
《纲要》称,要加大物联网产业的应用力度,为此,《纲要》提出,将在示范区内实施八大重点应用示范工程:智能制造应用示范工程、智能电力应用示范工程、智能物流应用示范工程、智能交通应用示范工程、智能安防应用示范工程、智能环保应用示范工程、智能医疗应用示范工程和智能家居应用示范工程。
《纲要》还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其中包括,要落实国家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无锡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物联网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结合物联网的特点,研究完善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支持政策,将现有软件和集成电路、高新技术产业等有关优惠政策逐步延伸到物联网领域,在无锡示范区内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