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70多亿人民的瞩目中,我们迎来又一次全球体育盛会奥运会,在大家满怀期望的眼神里,伦敦奥运会让我们深深的记住了一个词——“误判”。自2012年7月28日04:00(北京时间)开幕以来,错误的判罚从未停止,体操、游泳、自行车、击剑、乒乓球、羽毛球、柔道、拳击等项目都未能逃脱,涉及如此多项目的错判误判,在奥运会历史上实属罕见,有网友戏称伦敦奥运会可以更名为“误判奥运会”,这样会更形象,更便于大家记忆。在网友的调侃和吐槽中,伦敦奥运会的判决结果的公正性受到了强烈的质疑。
争议判罚几乎每天都有
伦敦奥运会争议判罚的事例不胜枚举。日本选手清水聪与阿塞拜疆选手阿卜杜拉在拳击56公斤级的1/8决赛中的表现,相信大家还记忆犹新。当裁判宣读击倒对手6次的清水聪输掉比赛时,他在观众的嘲笑中被扶出场。众所周知,拳击场上击倒对手本是胜利的最大依据,在重看了该场录像回放后,国际拳击协会表示:清水聪在第三回合中已经6次击倒对手。根据国际拳联规则,裁判应当终止比赛。好在经过上诉,清水聪得到了属于自己的胜利,但这种低级的误判在奥运会这样如此重大赛事中出现,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清水聪事件只不过是伦敦奥运会误判中的“冰山一角”,在自行车女子团体竞速赛中,本来成绩第一的中国队,在短短几分钟内金牌变银牌,中国自行车队提出了申诉书,对于官方在判罚中提到的规则,中国队在申诉书中表示,“我们认真研究了规则3.2.153:1.第一圈运动员不能在15米线(终点线前15米)前打道。2.第一圈运动员不能在15米线(终点线后15米)后打道。3.两名运动员之间不能出现推挤”。在列出规则后,中国自行车队研究了赛后裁判提供的比赛录像,在申述书中,中国自行车队作出了明确表示:“我们观看了视频,中国运动员没有出现以上三种违规情况,并没有找出中国运动员犯规的依据。裁判在比赛现场已经公布了中国队成绩第一、名次第一的情况下,又改判中国队降级。现场比赛大屏幕没有进行慢动作回放,当中国队要求裁判观看视频的时候,裁判以不礼貌的态度拒绝了”。如果说清水聪事件是误判,那么自行车女子团体竞速赛简直就是黑幕,至今裁判都没有公布“中国队何处犯规,谁犯规,犯了什么规”?
平心而论,裁判也是人,偶尔出错应该得到我们的谅解,但是在如此重要的赛事中,频频失误,不仅仅伤了运动员的心,更是让“裁判”这个原本公正而神圣的职业从我们敬仰的位置直接跌落到尘埃里,不少网友调侃道:“伦敦奥运会一直是以环保为主题的,的确很环保,从他们请的裁判上就可以看出来,他们的确是在废物利用。”
误判成灾偏见或是错判主因
2012年8月6日晚上,奥运会体操男子吊环比赛在伦敦北格林尼治竞技场举行,中国选手陈一冰在完美完成高难度吊环动作之后,落地纹丝不动,得到了15.800的高分,最后上场的巴西选手扎内蒂动作难度系数与陈一冰相同,完成得也相当漂亮。不过,在落地时,扎内蒂向后退了一小步,在吊环项目中落地动了一小步是比较大的失误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巴西扎内蒂选手以15.900分获得金牌。而体操队只能申述自己的难度分D分(“D”分的内容包括:取男子运动员成套动作的最好的9个动作以及结束动作共10个动作,女子运动员成套动作中的7个动作以及结束动作,共计8个动作,计算其难度价值),自己的完成分E分(E裁判组确定“E”分,“E”分从10分开始,以0.1分为单位进行扣分。“E”分的扣分内容包括:成套动作的艺术及完成错误、技术和编排错误。当动作完成发生艺术性和技术性偏差时,要进行扣分。小错扣0.1分;中错扣0.3分;大错扣0.5分;掉下器械扣1.0分。)和对手的D,E分都是不能申述。陈一冰无法申诉的错判,而到底是无意错判还是有意为之,我们不得而知。
香港大公报撰文表示“固有的偏见成为错判误判的主要原因”。文章认为,伦敦奥运会上自行车和击剑成为误判的重灾区,而这两个项目都是欧洲的传统项目,裁判大多也是欧洲面孔,原本欧亚选手在这个项目上差距很大,但是随着体育的发展,亚洲选手通过刻苦训练和对比赛规则的研究开始占了欧洲人的领地,亚洲选手表现出色、频频摘金夺银,欧洲的地位开始动摇,而裁判固有的思想认为,在这个欧洲人把持的舞台上,还应该是欧洲人说了算。
俄罗斯之声的一篇报道说:随着奥运会的进展,一些靠裁判主观判断的项目,比如说艺术体操、花样游泳,运动员的命运将会掌握在裁判手里,我们期待着裁判不要对某些国家的运动员抱有成见,行使好裁判应有的职责。该报道指出,有些人认为,裁判偏袒主办方国家或给一些运动员打高分,不是因为他们的技术或者是速度,而是运动员所在的国家,眼下一系列的误判让伦敦奥运会变得非常黯淡。
奥林匹克精神蒙尘观众呼吁引入高科技仪器协助判罚
运动健儿们为了这次比赛等了整整四年,每一套我们看似简单的动作背后都隐藏了无法计算的辛酸与泪水,为了这次比赛,他们进行了千万次的练习。在奥运会上,他们挥汗如雨,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但是这些努力都抵不过裁判们一个漫不经心的误判。面对一个个误判,奥运健儿们彻底变成弱者,错误的判罚,可以是无心之失,可以是蓄意而为,可以不拿出判罚的依据。裁判对比赛的掌控,让我们哗然,却又无可奈何,奥林匹克精神在众人的唏嘘中,也蒙上了一层层厚厚的灰尘。
竞技场上,风云莫测,很多时候必须要接受不得不接受的结果。比如陈一冰被误判屈居亚军,这种情况下,“裁判也是人”的论调往往成为一种合理解释。不过,事情并非表面呈现的那么简单。裁判并非孤零零的个体,他们受雇于各单项协会,而单项协会又听命于国际奥委会。执法者和组织者其实是一家的。这样的情况下,不少人痛苦不堪,默默的祈祷,希望这些误判不是黑幕。
许多观众呼吁,“伦敦奥运会有必要反思频频出现误判门的原因,也要正视那些居心叵测的误判,对于事件中的当值裁判,必须严惩不贷,保证奥运会赛事的公平公正。其次,伦敦奥运会必须引入高科技仪器,准确分析每项赛事中运动员的每个动作,并将分析结果作为主要判罚依据,防止个别裁判因不够专业或别有用心而造成的错判误判,尽可能的减少人为因素左右比赛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