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误检事件频发食品检测公告发布亟待规范

   日期:2012-08-10     评论:0    

  中国屡屡爆出食品安全问题,由此一些检测单位成了香饽饽。但不断出现的“乌龙”检测事件,一方面给相关的企业带来了灾难性危害,另外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恐慌,同时也折射出当前食品检测领域较混乱的问题。

  频频发生的“乌龙”检测事件

  7月11日,河南省三门峡市工商部门在对方便面食品进行例行抽查后,发布公告称今麦郎公司生产的多款、多批次方便面被检测出酸价超标,包括“今野拉面”、“一元王香辣牛肉面”等。此消息立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地部分超市将这些产品下架。未料7月26日,三门峡疾控中心又发布声明表示,因该中心方便面酸价指标检验资质认证不全,所以对今麦郎检验报告予以收回,声明无效。而今麦郎则回应称,将同批次产品从市场收回并送至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其检验结果全部合格。记者查询发现,在国家认监委于网上公布的食品检验机构中,确实查不到三门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名字。

  无独有偶,湖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委托湖南省品牌信誉调查中心对几种洋品牌婴儿配方奶粉(一阶段)进行送检,结果称美赞臣、惠氏和雅培1段奶粉中违规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的香兰素。但不久后,受托检测这些奶粉的湖南农业大学营养与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发表声明称,这些样品中未检出香兰素,之前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误判了色谱分析图谱,因此检测结果无效。洋奶粉“添香”风波终成闹剧一场。与此同时,湖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和湖南省品牌信誉调查中心的身份及送检程序的合法性也受到了广泛质疑。

  今年4月,非官方咨询机构CERResearch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雅培奶粉乳蛋清白与酪蛋白比例不达标的报告,雅培将样品送往其他检验机构检测,结果显示达标,于是将CER告上法庭,随后CER将报告删掉。

  事实上,“乌龙”检测事件早在2009年就曾经发生。2009年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突陷“砒霜门”,却原是由一家地方检验机构草率报告所致,检测仪器老化,未按标准方法称样及定容,以及检测人员不敬业等,成为造成误检的根由。

  引起市场各方恐慌和损失

  “乌龙”检测报告一旦经过媒体发布,对企业的危害是无可估量的。据了解,“香兰素”事件已经波及资本市场,首当其冲的是在华奶粉市场占比最大的品牌美赞臣。美国时间7月10日,在纽约上市的美赞臣(MJN)股价最多下跌超过9%,尾盘跌幅收窄到4.33%,创下今年2月以来的新低。

  惠氏辉瑞企业负责人席庆说,信息经过媒体发布后,很多消费者致电惠氏公司表示要退货,甚至有个别地方的卖场下令将同批次产品下架处理。席庆表示,只要送检和检验机构按照法律法规程序进行,这次“乌龙”事件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送检机构在抽检产品时没有告知企业;而作为检测方的湖南农大虽然是合法的检验机构,但并无检测香兰素的资质;检测报告出来后,送检方将报告发给惠氏公司,并没有给企业申诉的时间就直接通过媒体发布。

  检验机构责任承担存法律空白

  湖南公益律师张艳表示,错误的检测报告已经给企业造成了名誉上的损失,并可能发生无法预计的经营损失,同时也引给消费者造成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检验机构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没有具体法律法规对此类行为该如何处罚进行规范。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事实上,我国在检测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上有着严格的规定。

  2010年11月,由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商务行政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有权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我国食品检验机构分为官方和非官方,所有的食品检验机构都需要经过国家或地方的质监、卫生部门的认证,且获得资质后才可向社会发布报告。

  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第57条,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第60条规定,县级以上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根据卫生部制订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及《食品检验工作规范》,认定原则就是检验机构的“独立性、诚信、公正、专业水平”,检验机构应有能力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内涵,应包括因疏忽大意而造成重大检测错误,从而对涉事企业的损害的赔偿责任,也包括行政监督部门对检验机构的行政处罚。

  遗憾的是,《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仅是一个“入门”规定,具体如何“承担责任”仍存在法律空白。

  由于检验机构的日常资质管理没有一个统一的监督部门,且进入门槛不高,检验机构的良莠不齐、误检泛滥成了必然结果。一些检验机构甚至偏离“公正性”,进行权力寻租,以不利的检测结果来牟取非法利益。“在这些机构大玩‘自摆乌龙’戏时,主管部门应出重拳,拆掉这些不良庙堂的门牌。法律应鼓励受伤害的企业,积极维权,让草率检验的这些机构,付出‘撒谎’的高昂代价。”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和静钧表示。

  规范检测程序增强科学防范意识

  “在中国当前的食品安全现状下,我们已经不起折腾了,希望检验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事。”席庆称,其实企业是欢迎社会各界力量来监督质量问题的。业内人士认为,当下最为紧要的是相关权威机构建立一套科学、严谨、公正的“食品安全预警报告机制”。也就是说,当政府检验机构发布不合格食品安全信息时,需要以公众能理解的语言和符号,分等级分强度并更加准确地给出风险评估警示,增强社会各界的科学防范意识,而不是盲目防范。

  “检测公告对企业、市场、消费者的影响很大,尤其是食品安全信息,相关部门发布一定要慎重。”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欧爱民对食品检测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一是检验机构要真正成为第三方机构;二是政府部门要规范发布程序,及时与受检企业沟通,查找问题;三是企业应该更快地行动,申请复检或及时对产品进行处理。欧爱民说,“当然,我们之所以呼吁规范检验机构,让其严谨检测,初衷是为了更加客观、严格的监管产品质量问题。对于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的问题产品,我们需要严查严惩,让不良企业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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