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布环境监测规划 18省辖市将全部开检PM2.5

   日期:2012-08-08     评论:0    
            18个省辖市全部检测PM2.5;所有环境监测站完成标准化验收;完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响应的环境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发布制度,满足群众对环境信息的知情权。近日,省环保厅公布了《河南省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未来5年内,我省将不断提升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深化重点污染源监测,建立与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相融合,与环境监督管理相配套,与公众环境诉求相衔接的环境监测业务体系。

  省辖市全部开始检测PM2.5

  城市空气质量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规划》中明确提出,在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方面,要在现有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3项污染指标监测的基础上,逐步增加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监测。在2012年,郑州、开封开展监测;2013年,洛阳、平顶山、安阳、焦作、三门峡开展监测;2014年,其他11个省辖市开展监测;2015年,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开展监测。

  此外,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焦作和三门峡7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开展总悬浮颗粒物、氟化物、机动车污染等特殊项目监测。郑州市还将开展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二氮等温室气体和沙尘暴监测。

  逐步开展声环境自动检测

  在城市,如果市民遭遇噪声骚扰,往往在取证上面临很多难题。《规划》中明确,声环境质量监测范围由18个省辖市逐步向县(市)扩展,将逐步加大噪声自动检测的范围,在郑州市建设噪声自动监测示范点,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焦作和三门峡6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逐步开展噪声自动监测,提高噪声自动化水平。

  《规划》中指出,要及时扩充重点河流、饮用水源地和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因子,强化预测预警监测,对供水能力1万吨以上的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市控县界地表水断面全部实行自动监测。

  建立省、市、县三级预警体系

  在环境预警方面,《规划》中也有具体的部署。在重点流域、区域设置环境预警断面和点位,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响应的环境监测预警预报体系。省级实现水、空气、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预测、预警。

  以开封、洛阳、新乡、驻马店4市监测站为重点,以区域工业结构为依据,建设豫东、豫南、豫西、豫北4个区域环境应急监测中心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环境监测中心,其他市级监测站增加应急监测设备,满足基本应急监测能力需要,形成全省环境应急监测网络。统一信息发布保障公众知情权

  环境监测站是保障环境监测工作的基础设施,我省全面启动全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到2015年,所有环境监测站完成标准化验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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