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起居民办理身份证需采集指纹信息

   日期:2012-08-02     评论:0    
核心提示:据了解,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年满16周岁需办理身份证的公民在办证时进行指纹信息登记。而持有二代身份证的公民在身份证有效期内不用重新办理身份证。若是身份证丢失,在重新办理身份证时进行指纹信息登记。

  近日,从淄博市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管理“两项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10月份开始,淄博市将推进居民身份证指纹信息录入工作。以后,我们的手指头或许可以代替身份证来办理各种业务。

  据介绍,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是指纹采集和自动识别、证卡制作以及信息网络传输等各种科技成果的集成。登记了指纹信息的身份证,当使用指纹识别仪扫描身份证时,其指纹信息将会在电脑上显现。这对于预防犯罪、防盗用信息、统一管理罪犯指纹信息十分重要。

  淄博市将于今年10月份开始试运行指纹采集的工作,2013年1月1日正式推出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据了解,指纹属于个人的隐私,所以指纹信息的登记是自愿的、非强制性的。但是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的指纹信息必须采集。

  桓台县少海派出所户籍民警说:“将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的指纹登记后,对于预防犯罪和提高办案效率有很大作用。”该民警还说:“随着指纹信息登记的开展,或许过几年我们在银行、宾馆等地方扫描一下手指就能显示出我们个人的所有信息,这样手指就能代替身份证来办理各种业务了。”

  据了解,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年满16周岁需办理身份证的公民在办证时进行指纹信息登记。而持有二代身份证的公民在身份证有效期内不用重新办理身份证。若是身份证丢失,在重新办理身份证时进行指纹信息登记。

  为方便民众办理该业务,公安机关将准备采取网上预约,上门采集等各种便民服务措施。如果是本地居民长期在外的,可通过网络传输进行指纹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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