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检(京饲)【2012】07号
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了解当前市场上“瘦肉精”免疫速测产品(试剂盒和试剂卡)的应用效果,受农业部畜牧业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委托,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以下简称“中心”)承担市售“瘦肉精”免疫速测产品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自愿参与,公平公正。
二、产品范围
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ELISA试剂盒;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胶体金试纸卡(试剂条)。
三、参加单位
以上产品的生产单位和进口产品代理单位。
四、评价方式
参照农业部《关于发布<兽药残留酶联免疫试剂(盒)备案审查技术资料要求>和<兽药残留酶联免疫试剂(盒)备案参考评判标 准>的通知》(农医发[2005]17号)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克伦特罗等β-受体激动类违禁药物快速免疫检测产品评价方案》,并通过专家组 确认。《方案》中对ELISA试剂盒产品的标准曲线、检测限、准确度、精密度、特异性、交叉反应、保存稳定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对胶体金试纸卡产品的假阳性 率、假阴性率、特异性、保存稳定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五、报名方式
请自愿参加单位于2012年6月8日前将《回执表》(见附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反馈至“中心”,并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明(进口产品代理证明)复印件和产品技术资料等。“中心”将组织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六、样品数量和提交方式
1.参与评价用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ELISA试剂盒每种均需提供3个批次5个样品,其中1个批次提供3个检测试剂盒(96孔×1/ 盒),另2批次各提供1个检测试剂盒(96孔×1/盒);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胶体金试纸卡每种均需提供3个批次280支样品,其中1个批次提 供230支,另2批次各提供25支。
2.提交的样品须满足产品运输和保存条件,并附产品使用说明等相关技术材料(进口产品须附中文材料)。
3.提交地点: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七、其它
1.欢迎各“瘦肉精”免疫速测产品生产企业和进口产品代理单位提供ELISA试剂盒或胶体金试剂卡样品,积极参与本次评价。
2.本次评价数据及结果将作为参考信息,供农业部“瘦肉精”安全监管用。
3.为保证本次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参加单位积极配合。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维、王瑞国、王培龙、樊霞
电话:010-82106576;82106577;82106583
传真:010-82106780
E-mail:sjhpj2012@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100081)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瘦肉精” 试剂盒 试剂卡 评价 通知
抄报:农业部畜牧业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
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2012年05月31日印发
附件:
回 执 表
|
|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企业地址:
|
联系电话:
|
参与企业类型:□ 生产企业 □ 代理
|
是否现货:□ 是 □ 否
|
拟参加评价产品信息(可多选)
|
|
酶联免疫吸附试剂盒
|
胶体金试纸卡
|
□ 克伦特罗ELISA试剂盒
|
□ 克伦特罗检测试纸卡
|
□ 莱克多巴胺ELISA试剂盒
|
□ 莱克多巴胺检测试纸卡
|
□ 沙丁胺醇ELISA试剂盒
|
□ 沙丁胺醇检测试纸卡
|
日期:
|
企业代表签字(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