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照国家氛围监测网“十二五”点位展开监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间(坐):
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地表水、环境氛围监测网(地级以上都会)设置计划的通知”(环发[2012]42号)文精神,国家网都会环境氛围品质监测收集由113个重点都会扩展到地级以上都会(包含部门州、盟所在地的县级市)共338个都会1436个氛围点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12年5月1日起,依照新批复的都会环境氛围监测点位展开监测,详细请求见“附件一通知注释”。
请各监测中间(坐)依照见“附件一通知注释”中的详细请求,参照“附件二国家都会环境氛围品质监测网监测点位称号表”中的批复点位,实现“附件三点位根本消息表及统计表”中本单元响应点位根本消息填报事情。
联系人:王玮张欣李钢
联系德律风:010-8494319六、84943121、84943117
传真德律风:010-84650863
附件1:通知注释
附件2:国家都会环境氛围品质监测网点位
附件3:各省市点位消息填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