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要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理,必须依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拿出的相关检测结果。
根据公开资料,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是一家隶属于国家质检总局的国家级公益型科研机构,是在原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研究所(1979年成 立)和原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实验所(1954年成立)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该研究院下面有若干个检测中心,综合检测中心 就是其中一个。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的检测项目包括食品保健品、快速消费品、电子电器产品、化工产品(材料类)等。
“如果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承担相关的检测任务,其检测结果是可以作为执法依据的。”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 院教授汪玉凯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基本上检测机构都是依附于相关部委。如果这些检测机构被授权,其出具的检测 结果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应。
但汪玉凯也表示,一家隶属于国家质检总局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是否可以成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依据,还不是很清楚。我国的相关部委往往都设立自己的检测机构,这些检测机构也曾经出现过偏袒行业、掩盖行业问题的事情。
但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看来,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是权威部门的检测机构,其检测结果理所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可以作为相关部门的执法依据。”竹立家 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需要再进行抽检了,可以依据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的检测结果,判断那13个批次的胶囊产品是否存在铬超标的问 题。
在竹立家看来,如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承认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结果,那该局下属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出具的检测结果也存在是否可以被信赖的问题。
竹立家说,只要是我国政府认定的权威检测机构,其出具的检测结果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能因为这个检测机构隶属于另一个部委,就不予承认。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还没有给出抽检结果的时间表。众多业内人士关注的是,如果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最终给出的检测结果与中国检验检疫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结果不一样,该以哪个检测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