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江苏省13.5万千瓦及以上发电机组只要脱硝达标排放即能享受到每度电0.008元的电价补贴了!这是记者昨从省环保厅获悉的。
脱硝是我国“十二五”期间减排工作的重点之一。进入“十二五”以来,江苏省大型燃煤发电机组的烟气脱硝已进入了“快车道”,截至去年年底,共有1800多万千瓦的发电机组脱硝设施投入正常运行。为了激励大型发电机组持续稳定脱硝,促进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进一步减排,省环保厅经过多次调研后,出台并实施了《燃煤发电机组脱硝设施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对脱硝设施达标排放期间的补贴电价定为每度电0.008元。
与过去实行脱硫补贴电价不同的是,过去是考核发电机组脱组投运率,按每月脱硫期间的发电量来兑现脱硫电价,如果在这期间,达不到考核指标的,要采取倒扣脱硫电价方法来兑现脱硫电价的数额。“而从今年3月份执行的脱硝补贴电价规定,计算方法则是按照脱硝实绩来考核,比如某一发电机组的投运率,氮氧化物排放超过1小时,就要扣除这一个小时内实际发电量的脱硝补贴电价,再将一个月的考核累计相加,最终按照机组达标排放期间的实际发电量来兑现补贴电价。这一规定比较符合实际,也实事求是。”省环保厅总量处处长刘晓磊解释说。
为了规范企业烟气脱硝行为,规定中明确要求,该规定适用于全省所有13.5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硝设施的运行管理考核,并以省环保厅的“烟气监控系统”作为考核监控平台。列入考核的机组脱硝设施及CEMS系统必须与省环保厅“烟气监控系统”联网,并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验收。该厅对全省发电机组脱硝设施投运率及脱硝效率数据按月统计,按季度公示;并将全省发电机组脱硝设施投运率及脱硝效率数据提供给省物价局。
此外,该“规定”还明确了发电企业应尽的责任。如发电企业负责脱硝在线监控系统所涉及的测量、数据采集与传输终端等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如测量、数据采集与通讯装置等相关设备发生故障,发电企业则需在24小时内,在“烟气监控系统”上填报相关信息,同时报告所在地环保部门,并在批复同意修复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否则发电企业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