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必须优化电源布局和电源结构

   日期:2011-08-18     评论:0    
核心提示:电荒会严重制约经济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大区电网存在电源分布不合理,造成电源结构(基、腰、峰荷电源)性矛盾,即电网严重缺调峰电源,在中西部地区电荒现象严重。如果要开发西部经济就必须解决电荒的问题,因此调整电源布局和电源结构已迫在眉睫。

  我国电力一次能源结构中,水电占有20%多,煤电70%多,其它核、抽水蓄能、燃气电厂极少,合起来不足10%,因此煤发电量占总发电量80%以上,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排放自然大。风能、太阳能等绿色能源只是最近几年才迅速发展。风电在西部地区有良好的应用价值,但是盲目发展会造成电源的不均。大力发展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2005年以来,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出台和不断完善,在国家风电产业政策的支持下,经过电网企业、发电企业、风机制造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国风电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十一五”期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连续5年翻番,成为全球风电装机容量增长速度最快、新增装机容量最多的国家,部分地区风电利用水平达到世界较高水平。我国已跻身世界风电大国,并向风电强国迈进。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大区电网存在电源分布不合理,造成电源结构(基、腰、峰荷电源)性矛盾,即电网严重缺调峰电源,是当前阻碍节能减排的根源,且未引起决策部门重视。

  一次能源结构不合理必然导致电源结构不合理。我国水电占20%多,且多是径流,西南大水电发电年利用4000小时以上,汛期大发,带基荷,供水期可提供调峰也不足10%。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电网进入超高压、大电网、大机组时期,执行“以大代小”、“以煤代油”政策;使得原一天内可开停作主力调峰的小火电近亿千瓦,逐年关停,至2010年已关停8100万千瓦,但却没有规划补建峰荷电源,致使调峰矛盾凸显,至今时过20年,矛盾依旧,实属决策失误。新发展热电机组又没有严格执行国家“以热定电”的原则,机组多为30万千瓦,打孔抽汽的一般只允许调峰10%。低碳大机组合理调峰率为20%,现有水、火电可调峰率共约为总电源20%,远不能满足电网40%~50%峰谷差的调整要求。
 
             由于风电项目建设周期短(通常半年左右),而电网送出工程建设周期长(220千伏工程通常为一年左右,500千伏工程通常需要一年半到两年),客观上造成电网送出工程与风电建设项目很难同步投产。为保证风电及时并网,电网公司加大投入,加强风电并网工程建设,全力保障风电接入电网需要。截至2010年底,全国风电接网及送出工程累计总投资超过418亿元,投运风电送出工程线路长度2.3万公里;建成风电送出汇集变电站(开关站)25个,投运变电容量3770万千伏安;建成新疆与西北750千伏联网工程、甘肃千万千瓦级风电一期安西—永登750千伏外送工程,有效保证了风电并网和送出。

  因此,多年来一直迫使超临界和超超临界的60~100万千瓦机组低谷时压负荷到50%亚临界运行,使低碳机组高碳运行。如继续增建低碳煤电大机组,必将继续强迫非常规调峰,岂不恶性循环。目前各大区电网都出现缺电,其主因是煤炭平衡工作没做好,煤炭涨价电价不变,实际更是缺调峰电源,估计约占总电源的15%~20%。因此调整电源布局和电源结构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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