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暂行办法指出,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物联网研发、应用和服务等,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管理。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会同财政部组织项目评审,确定项目支持计划,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专项资金采取项目管理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研究编制年度项目指南,明确专项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
根据该暂行办法,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物联网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标准研究与制定、应用示范与推广、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的项目。无偿资助方式主要支持以自有资金为主投入的项目,贷款贴息方式主要支持以银行贷款为主投入的项目。原则上,技术研发、标准研究与制定、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以无偿资助方式为主;产业化、应用示范与推广类项目以贷款贴息方式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