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下发知称: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因电信重组改革转让CDMA网及其用户资产、企业合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等予以免征。这就意味着,2008年7月公布的《关于转让CDMA业务的协议》中,中国联通向中国电信转让CDMA网络资产与用户资源所获总价1100亿元得以免征增值税。
2009年,在电信运营商重组改革过程中,中国电信以总价1100亿元收购中国联通CDMA网络资产与用户资源。同时,中国联通红筹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中国网通。根据框架协议,CDMA业务对价为438亿元,CDMA网络资产总对价为662亿元,此次交易价格总计1100亿元,分三期以现金支付。
同时,联通新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等联通关联公司转让不动产过程中涉及的营业税,也予以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