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财政下达我市2009年度第一批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专项资金1亿元,至此,我市已累计获得此专项资金5.66亿元。2000年,为促进地方高校的建设和发展,中央财政设立了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地方高校实验室项目的建设。10年来,市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中央与地方共建项目建设工作的要求,牵头并会同各高校认真抓好落实,做好项目的规划布局、预算编制、筛选评审和项目申报等各项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的支持。
市属13所高校充分利用中央专项资金,相继建成了一批技术先进、教学优先、配置合理、经济适用,适应重庆以及西部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示范辐射作用的省级和国家级示范性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和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极大地改善了高校的实验和教学条件,有力地推动了我市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