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要求营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监控系统

   日期:2008-12-17     来源:中新网    评论:0    

  中新网南宁12月16日电 (王刚 郝劲薇)由广西区政府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将于本月20日起开始实施,该《规定》明确要求客运经营者应当安装和使用营运客车安全技术管理系统和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以加强对营运客车的实时监控,预防和减少道路旅客运输交通事故的发生。

  广西交通管理局局长韦宁贤在今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称,由于目前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对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客运企业也因此缺乏具体的强制性的安全管理规范,其安全管理主要靠企业自律,这使得广西客运企业的水平参差不齐。韦宁贤表示,《规定》加强了对运行车辆的安全监控,抬高了驾驶员进入客运市场的门槛,并建立淘汰机制,针对日常管理中违规违法的驾驶员或发生事故并负有责任的客运驾驶员实行淘汰,严重者在全区客运企业均不允许聘用。此外,《规定》还把安全与企业的切身利益挂钩,如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并负有责任的运输企业将被停止新增线路审批,取消线路投标资格。

  据介绍,广西从2004年起已在客运企业中推广使用营运客车安全管理系统和在长途客车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系统,通过几年的使用和实践,如今推广应用的条件已经成熟。此外,目前广西一些客运车辆事故,特别是长途客运班线发生的事故,大多与驾驶员的疲劳驾驶有关。为此《规定》还建立和完善了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

  据悉,仅2006年,广西全区共发生交通事故8895起,造成3016人死亡、1133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787.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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