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推行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主要做法和特点

   日期:2008-09-09     来源:中国国防电子网    评论:0    
  一、军民结合是军工企业的唯一形式
    
     在德国,国防部没有下辖的独立的军工企业,武器装备的研制和生产均由地方企业承包。在德国的一些大企业里,军品和民品的生产结合得较好,如著名的奔驰集团,除了生产飞机、导弹等军品外,还生产包括新式交通工具、太阳能设备、轿车等在内的各种民品。德国工业界在国防部设立了一个名为“军工经济工作组”的咨询机构,作为工业界和军方合作交流的场所,从事军品生产的重要企业均在这个组内派有代表。
    
     二、国防科研一般委托民间机构进行,针对不同机构采取不同的管理形式
    
     德国的国防科研工作一般委托民间机构进行,主要由私营国防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工业界的研究机构承担。长期承担国防科研任务的私营国防科研机构约有20家左右。私营国防科研机构一般是以注册协会的形式进行登记的民间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基础应用研究,是国防科研的骨干力量。国防部对这类科研机构的管理方式主要包括提供基本自主权、确定科研机构的总目标和任务、在科研院所的监督机构中派驻代表及对研究成果进行检查和鉴定。
    
     对于高等院校和军工企业的科研机构,国防部一般不提供资助,只是通过合同对承担项目的研究机构进行合同管理。高等院校承担的预研项目大多属基础研究,一般不涉及保密问题,国防部对其不另外组织专门的监督管理。对于那些由国防部资助的研究所承担的预研项目则成立专家委员会对其研究工作进行评议,专家委员会通常由外单位专家组成。工业界承担的预研任务大多涉及工程领域,接近型号研制工作,国防部通常委托地位超群的专家对其研究工作的进展和结果进行检查和评定。
    
     三、制定相关政策,在采办工作中尽量采用民用标准和产品
    
     为了解决发展武器装备与财政力量有限的矛盾,国防部把降低、节约费用作为考虑的首要方面,尽量采用民用标准和产品。德国装备部门现已普遍认识到,不应该追求技术上的“最佳”方案,发展“最好”、“最先进”的武器,而应发展经济上可承受、技术上可行的武器。
    
     四、在“寓军于民”的同时注意保持军工的核心力量
    
     德国1992年制定的国防方针明确规定,德国必须保持强有力的军工核心力量。德国装备部门和军工企业界已提出保持军工核心力量的一些建议措施。国防部要制定可靠的规划,在规划工作中考虑和照顾军工企业的利益,使军工企业界获得可靠的规划保证,做到心中有底,以便更好的安排长远工作,同时要合理安排研制、生产、维修等任务。
    
     五、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作为今后的国防科研重点
    
     德国加强国防科研工作,将加快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作为科研重点,强调军用与民用的合作与协调,促进工业界参与军民两用技术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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