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2万亿 可再生能源装备以我为主

   日期:2007-09-11     来源:中国工业报    评论:0    

    国家发改委9月4日正式对外发布《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内容,在未来15年内,我国预计将投资2万亿元用于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任务建设。对于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设备制造企业,相关部门则可给予所得税优惠。此外,《规划》指出,到2010年国内制造设备将成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所需设备的主力。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陈德铭指出,政府有关部门将积极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而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政府有关部门也将完全实行公平待遇,市场规则、市场准入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

  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预计投资1.69万亿元

  根据《规划》,从2006年到2020年,我国将新增1.9亿千瓦水电装机,按平均每千瓦7000元测算,需要总投资约1.3万亿元;新增28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按照平均每千瓦7000元测算,需要总投资约2000亿元;新增约2900亿千瓦风电装机,按照平均每千瓦6500元测算,需要总投资1900亿元;新增6200万户农村户用沼气,按照户均投资3000元测算,则需要总投资约1900亿元;新增太阳能发电约173万千瓦,按每千瓦75000元测算,需要总投资约1300亿元。

  此外,加上大中型沼气工程、太阳能热水器、地热、生物液体燃料生产和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等,为实现2020年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任务,我国预计总投资2万亿元。

  设备制造将有所得税优惠

  令制造业关注的是,《规划》明确提出了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大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力度扶持可再生能源发展。

  据了解,目前中央财政已经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规划》明确,今后中央财政将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和国家财力状况确定资金规模。同时,各级地方财政也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

  另据了解,国家将运用税收政策对水能、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予以支持,并对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设备制造等给予适当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尽管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但据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相关细则,为税收政策的实施积极准备,而税收政策优惠幅度将参照中央财政的权限作出规定。

  北京金达坂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李强认为,现有针对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还应加以改进,建议风电与其他可再生能源略作区别,因为风电资源来自于无形的风力,所以在增值税上至少应当参照水电设备制造企业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优惠政策的实质促进作用。

  国内制造设备将成主力

  此次出台的《规划》对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企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到2010年,我国将力争基本形成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化体系,并将形成以国内制造设备为主的装备能力。而到2020年,我国则将建立起完善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体系,并形成以自有知识产权为主的可再生能源装备能力,满足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的需要。

  根据《规划》,今后我国将把可再生能源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纳入国家各类科技发展规划,并在高技术产业化和重大装备扶持项目中安排可再生能源专项,支持国内研究机构和企业在可再生能源核心技术方面提高创新能力,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加强消化吸收和再创造,尽快形成自主创新能力。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重大装备办公室水电专家孙凤鸣认为,当前中国的水电设备已经基本具备了自主研发的制造能力,水电设备制造企业完全有能力实现《规划》所提出的装备制造业中长期目标。

  李强认为,《规划》的出台对于可再生能源产业来说意味着一次重大的机遇。目前,受宏观环境利好因素影响,风电制造企业及风电运营商发展步伐明显加快。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已经纷纷加大了技术研发以及项目建设的投入。与此同时,零部件配套产业也逐步走强。

  “尽管现在多数风电制造企业采用的是国外技术,但是我们看到,现在各家风电企业的研发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李强说,“对于风电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市场环境能够给予国内企业一个展示自主研发成果的平台。随着《规划》提出的资金支持以及各项政策的落实,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企业有信心达到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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