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委副主任虞列贵就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有关问题答问

   日期:2007-08-08     来源:国防科工委新闻宣传中心    评论:0    
 

  近年来,国防科工委积极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于去年底召开了民品工作会议;前不久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国防科技工业民用产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制定了具体政策措施。为便于大家了解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情况,理解有关政策,记者采访了国防科工委副主任虞列贵。

  问:国防科工委为什么要把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提高到一个突出地位?

  答:首先,军民结合是党中央的一贯战略思想。能军能民,走军民结合发展道路,是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国防科技工业的明确要求。早在1956年,毛泽东同志就指出“要学习两套本事,在军事工业练习民用产品的本事,在民用工业中练习军事产品本事。”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十六字方针。江泽民同志根据新的形势,要求国防科技工业“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大力协同、自主创新”。胡锦涛总书记在国防科技工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指示中,更加明确地指出,国防科技工业要“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促进军民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因此,军民结合,是党中央确定的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方针。

  其次,发展高新技术武器装备,要求国防科技工业走军民结合的发展道路。随着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不断推进,武器装备呈现系统化、集成化、信息化、高技术化以及投入大等特点,要求我们充分利用国家科技和国民经济的基础,开放式发展武器装备,这样既能满足国防建设需要,又可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建设经济有效的国防。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国家科技工业的能力和水平大幅度提升,民口科技工业的能力和水平在一些领域已经超过国防科技工业,具备了支撑武器装备发展的基础和能力。

  第三,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国防科技工业走军民结合的发展道路。国防科技工业拥有科研队伍、研发能力、制造基础和大批高新技术成果,完全有能力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同时,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振兴装备制造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的实施,也要求国防科技工业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最后,实现自身又好又快发展,也要求国防科技工业走军民结合之路。国防建设要服务和服从于国家战略的需要,我们国家实行积极防御战略,只能建设适度规模的国防科技工业。另一方面,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财力有限,对国防的投入也十分有限,这些都决定了军品发展投入和订货需求是有限的,也是波动变化的,这既是由中国国情决定的,也是世界国防工业的发展趋势。因此,在发展武器装备的同时,走军民结合道路已成为各国共同选择。军民结合是适应国防建设规律,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之路。

  问:军民结合方针已实施多年,在新的历史时期,军民结合有什么新特征?

  答:国防科技工业军民结合发端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先后经历了两个重要时期。五十年代到改革开放前,是军民结合的探索发展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国防科技工业军民结合进入了以大规模军转民为特征的阶段,这阶段的特征是利用富余能力和人员发展民品。

  经过“十五”发展,国防科技工业通过能力建设、改革脱困和结构调整,实现了手段全面更新、技术全面提升和队伍全面发展,为军民结合提供了更好的物质和能力基础;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也为军民结合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新的历史时期,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进入了新阶段,这一阶段的特征就是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其核心是利用军工技术和能力为国民经济服务,大力发展军民结合产业。

  问:如何评价国防科技工业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目前的进展?

  答:通过改革开放以来二十多年的建设,特别是“十五”以来的努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主要表现在:

  第一,立足国民经济发展武器装备取得显著成效。“十五”期间,通过实施结构调整和军工企业改革脱困方案,累计有217家中央企业退出军工行业,280家企业完成主辅分离,56家企业实施债转股,共分流职工96.5万人。通过调整,小核心、大协作、面向全国布局的新型军品科研生产体系基本形成,民口单位正在全面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

  第二,军民结合产业结构基本形成。军工集团既能军也能民,走上了军民结合的发展道路,“十五”期间军工民品实现年均增长19%,体现军工特色的民用船舶、民用航天、民用飞机、民用核能产值年均增长30%,占军工民品的比重由20%提高到25%。大型液化石油天然气(LNG)船、新一代大型运载火箭、民用卫星及其应用、新支线飞机研制等重大军民结合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取得新突破,光伏能源、钢结构、光电信息等一批利用军工技术发展的军民结合优势产品正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军民结合产业结构得到改善。

  第三,以建立竞争机制为核心,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十五”期间,实施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其中民口获证单位占已发证单位的40%。在军品科研生产条件建设中,引导任务单位通过竞争获得国家投资。发布了非公经济参与军品科研生产的具体办法,制定并开始实施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方案,有序开放、引入竞争的制度环境进一步改善。军工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进程加快。绝大多数军工企业已改组为公司制,其中53家实现了股份制改造并上市,军民分割体制得到重大改观。

  问:“十一五”期间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答:“十一五”期间,国防科技工业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有利于军民互动、有利于平战转换、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国民经济信息化的要求,大力发展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继续发展军民结合优势产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形成产品向产业提升、效益与规模并举、军民相互促进、全面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推动军民结合升级。

  一是壮大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与军品结构相似、技术相通、工艺相近、设备设施通用的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增强军民转换能力。这类产业以民用核能、民用飞机、民用航天、民用船舶等为代表,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技术产业。

  二是做强做大军民结合优势产品。利用军工能力和技术开发的具有与军品技术同源性强的军民结合优势产品。这类产品的市场需求量大,属于国民经济新兴产业和成长性产业,如电子信息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要努力使它们成为国防科技工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是积极发展服务业。转变单纯发展产品制造的模式,走制造业和服务业相结合的发展道路,积极发展与国防科技工业相关的延伸服务,如技术支持、维修、售后服务等,形成较高的附加值和市场容量。

  问:国防科工委将采取哪些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

  答:第一,加强对军民结合的宏观指导。召开专题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从不同层次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进行全面部署。制定印发《指导意见》,明确了发展方向、重点及有关措施。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沟通和协调,把军民结合产业纳入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规划中,共同推进。

  第二,加强政府投入引导。在充分发挥军工单位投入主体作用的同时,按照有利于增强军民转换能力、有利于降低装备成本的原则,开展军民转换能力建设,对军工单位发展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三,创造良好制度环境。组织编制军民结合科技开发计划,面向全国发布项目指南,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承担单位;对重大工程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对国防科技成果进行清理,开展解密工作。利用国防科技成果推广网等现代手段以及组织交易会、经贸洽谈会等,搭建军民信息交流平台,组织协调军工单位进入国民经济其他领域。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税收优惠政策与科技攻关及产业化的紧密衔接,充分发挥税收政策作用,加快产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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