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重工再接5艘VLCC 累计承接VLCC达34艘

   日期:2007-05-09     来源:中国船舶信息中心    评论:0    

  4月21日,中船重工为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建造3艘VLCC合同签字仪式在海南博鳌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出席签字仪式,中船重工总经理李长印和中远集团总裁魏家福共同在合同书上签字。4月23日,中船重工为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建造2艘VLCC和2艘11万吨阿芙拉型油船合同签字仪式在深圳举行,李长印和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秦晓、总裁傅育宁出席。至此,中船重工承接建造VLCC总数已达34艘。

  1999年8月,中船重工所属大连船舶重工首次承接为伊朗建造5艘VLCC合同,实现了中国在VLCC建造上“零”的突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吴邦国亲自参加合同签字仪式,并对VLCC建造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中船重工不负重望,高质量、按期完成5艘VLCC建造,为中国船舶工业争气。经过5年努力,中船重工成功完成5艘VLCC的建造任务,赢得船东及航运界的赞誉,这不仅奠定了中船重工建造大型化船舶的基础,更为国内承接建造VLCC打开了大门。

  继伊朗VLCC项目之后,大连船舶重工、渤船重工又先后承接了为中海运集团、丹麦马士基集团、长航南油公司建造VLCC的合同,已建成交工的9艘VLCC在建造质量、技术性能等方面得到了船东的好评。

  此次中船重工与中远集团、招商局集团签订5艘VLCC建造合同,是国内造船业与航运业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的高度出发,实现“国轮国造”的一次中央企业间的战略合作。

  李长印在签约仪式上表示,尽快完成这批新造船项目,对于更好地满足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对船舶运输的旺盛需求,保障国家能源运输安全,以及提高中船重工船舶建造能力及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中船重工一定精心组织,科学施工,确保按照合同要求交船。

  中远集团总裁魏家福、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秦晓一致表示,新造船项目是造船业与航运业相互支持、理解和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双方为国家能源运输安全做出贡献的决心与承诺。

  中船重工副总经理董强、总经理助理、大连船舶重工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波、中国船贸总经理徐子秋,中远集团副总裁张富生、招商轮船总经理黄少杰等分别参加了合同签字仪式。

  中远集团、招商局集团与中船重工都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中央企业。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1961年的中国远洋运输公司。2006年,中远集团拥有和经营着600余艘现代化商船,控制船队规模首次突破4000万载重吨,年货运量超过3亿吨,稳居世界第二大航运企业地位。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创立于1872年,已走过了130多年的历程,是中国最早的航运企业,总部设在香港,主要业务集中于交通运输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经营与服务、金融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三大核心产业。此次与中船重工签订新造船项目是招商轮船2006年12月上市以来签署的第一个重大新建油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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