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出台

   日期:2006-08-24     来源:人民网 作者:扎西    评论:0    
   人民网北京8月23日讯  从国家环保总局网站获悉,为了从源头控制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废弃量,控制其在回收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下简称《技术政策》)。 

    据悉,《技术政策》的主要内容,一是提出了废弃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的指导原则,即推行电子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三化”原则,以及实行“污染者负责”的原则,由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依法分担废弃产品污染防治的责任。二是提出了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的三大目标,即从源头减少和控制电子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提高电子产品的回收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规范电子废物在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三是提出了产品环境友好设计的要求,即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延长产品使用寿命、提高产品的再使用和再利用特性、提高产品零(部)件的互换性、合理使用包装材料。四是提出了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标识制度。《技术政策》提出在有毒有害物质禁止使用之前,逐步推行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标识制度,生产者有义务提供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和其它影响产品回收利用和处置的信息。五是鼓励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再使用,但电子电器产品的再使用应当符合有关的污染防治要求,再使用维修过程中不宜导致一些有毒有害物质释出。六是针对含有害物质的电子产品零部件,如阴极射线管CRT、液晶显示器、线路板、含PBB和PBDE阻燃剂的电线电、机壳等的处理,提出了现阶段鼓励采用的最佳可行的处理工艺和技术,以及相应的污染防治要求。七是提出了六大未来鼓励发展的技术和装备,如替代锡铅焊接工艺技术研究,阴极射线管和液晶显示器拆解、回收利用成套装备开发等。八是为配合技术政策的实施,《技术政策》还提出国家需要出台其它一些措施,如国家分期、分批公布有毒有害物质名录,实施电子电器产品绿色采购政策,加强配套技术法规、标准的制定等。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近些年,我国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淘汰量的逐年快速增长,发达国家“洋电子垃圾”在我国沿海一些省份的非法进口,以及以家庭作坊为单元的分散、落后的电子废物处理方式,给我国脆弱的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技术政策》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它的发布将对未来我国电子废物的处理处置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一是为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尤其是电子电器产品环境友好设计标准,废弃产品拆解、再利用和处置的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制订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二是为未来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处理提供了可选择的、适用的工艺和技术,使电子废物的处理有规可循。如提出采用干法或湿法工艺清除CRT玻屏上的荧光粉涂层,采用溶蚀、电解及精炼等工艺回收线路板中的贵重金属,采用破碎、分选等物理方法回收线路板基板中的铜。同时,也明确了对于时下普遍采用的落后工艺和技术应坚决予以淘汰,如提出禁止采用无环保措施的简易酸浸工艺提取贵重金属,禁止露天或使用无环保措施的简易焚烧炉焚烧电线电缆,回收其中的铜、铝等金属。三是为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处理行业污染防治相关技术和设备的研发指明了方向,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如针对国际上禁用的六种有害物质,提出了鼓励研发替代锡铅焊接的生产工艺和替代含溴化阻燃剂技术;针对国家履约需要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提出了应鼓励研发电冰箱等家电产品中制冷剂、发泡剂的回收技术与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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