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使电子废弃物中的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减到最低并且要求制造商与供货商担负相关的责任和义务,欧盟先后于今年的1月1日和7月1日开始施行了WEEE法令和RoHS法令。
其中,WEEE法令(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旨在使制造、供货商负担起回收和再利用各自的电子电气设备的财务责任。RoHS法令要求从今年的7月1日起,所有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电子设备必须禁止或限量使用铅、镉、汞、六价铬等重金属有害物质,以及聚溴二苯醚和聚溴联苯等燃剂。
全球电子产业面临无害化挑战
作为消费类电子主流产品的个人计算机和手机厂商,因使用的电路板通常会用铅或其他新法令限制使用的物质,因此制造商不得不重新规划生产线和全球供应链。根据波士顿研究公司估计,仅仅在美国,电子公司为了配合新法令就必须耗费300亿美元的成本。
科技产业研究公司的格顿先生认为:“RoHS法令将影响80%的北美品牌电子公司。即使有些公司不直接销往欧洲,他们可能将零组件卖给与欧洲贸易往来的企业,或者他们的客户有类似欧洲的环保政策。”
由于含有害物质的零部件无所不在,企业配合法令的调整期要花费很长的时间。美国电子装置制造商高层表示,拿一块电路板来说,上面少则有几百个零部件。因为目前找不到无铅的电路板,其生产的计算机产品,有1/3要到今年底才会达到法令要求。
企业需投入高昂的费用,一大原因就是重新设计产品的过程太复杂。它们需先查找有那些零组件要更换,以某电子厂商为例,它的产品一共使用4-5万个零部件,要筛选出哪些需要更换,哪些不需更换,工作有多浩繁可以想见。
虽然如此困难,目前仍有一些科技大厂,如美国的苹果公司和日本的富士通已调整生产线和供应链,现已基本符合法令规定。但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大部分中小型公司还尚未做好准备,离符合法令要求有很长的路要走。
电子产品无害化是全球发展趋势
在世界范围内,现在有多少公司无法达到新法令的要求不得而知,但在7月1日后将包含有害物质的产品输往欧洲的公司,都将面临被惩罚的局面。如果违反了RoHS法令,比如西班牙会罚款120万欧元,而在塞普勒斯和爱沙尼亚直接责任人可能会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
据了解,中国信产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也将于明年初实行。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市场处处长黄建忠表示,为应对欧盟于2006年7月1日实施的《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工商管理总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信息产业部七部委联合会签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规定涉及产品包括:电子雷达、电子通信、广播电视、计算机、家用电子、电子测量仪器、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电子应用、电子材料等10类产品。对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电子信息产品,在生产工艺、材料、安全使用期限、包装物应采用无害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除了欧盟外,制造商也面临了其他国家的环保限制。韩国、加拿大和澳洲也将自2007年开始发布新的环保法规。在美国,类似RoHS的法令将于2010年在加州和华盛顿州率先实施,其他25州也考虑跟进。
中企如何突破“绿色壁垒”
据相关部门统计,2005年中国机电产品出口总额为4267.5亿美元,其中欧盟作为仅次于美国的中国机电产品第二大出口市场,出口额达到904.8亿美元,可见欧盟对于中国企业绝对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市场。
国内很多企业对自已的产品中到底含不含“ROHS”指令中涉及的几种有害物质,到底含多少,并不清楚,对欧盟的指令还不够重视,但事实上,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等相关政府部门也正着手制定“RoHS”相应的我国自已的法规。这样一来就会使得中国企业,无论其产品是否出口欧盟,都将面临一个同样的市场准入问题。
那么,企业该如何着手应对呢?首先要确定企业产品与RoHS指令的关联度。企业各部门应该明确自身产品有哪些部件与RoHS指令有关联,并且制定出详细部件清单。这样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可以有的放矢,更加有利于产品送检测试,将有可能存在有害物质的部件重点检测。
其次是建立RoHS符合性声明。无论是欧盟法令还是客户要求,RoHS符合性自我声明是一个必需的环节。声明可以是简单的几句话,表明企业符合RoHS指令要求,也可以是更为细致的对每一种物质进行阐述。无论是怎么样的一个形式,关键是企业需要将符合性声明建立一个正式的文件形式,从而可以让客户了解到企业这些方面的信息,更可以在必要时作为“尽职尽责”所需要的重要证明文件。
第三要评估企业供应链,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产品特性审视每一种零部件,辨别其中是否含有RoHS指令所涉及的有害物质。
据悉,以松下、索尼为首的外资家电,以TCL、志高、格兰仕、美的为首的本土家电巨头已经初步完成了应对RoHS标准的生产基地及生产线改造。相信随着全球电子产品无害化的风潮,会有更多的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达到生产无害化产品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