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检测标准留下“后遗症”,国内企业出口欧盟困难重重

   日期:2006-08-09     来源:电子工程专辑    评论:0    
    7月1日实施的欧盟绿色环保RoHS指令,由于遭遇检测标准缺失而陷入尴尬境地。据悉,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第111号技术委员会第3工作小组已提出《决定电子产品中法定有害物质检测程序》的草案,此标准将于今年10月公告为国际标准。  

    据了解,目前中国市场上关于RoHS检测的机构有100多家,都可以给企业提供检测报告,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很多企业拿到检测报告后,出口欧盟时仍没有十足的把握“过关”。根据RoHS指令要求,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六种有害物质。据介绍,由于RoHS是指令不是法规,所以没有相关认证。但实施后,企业出口欧盟必须持有企业声明和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作为通行证。由于该指令没有统一的市场监管方法和产品检测标准,使中国众多厂商面临“出口受阻甚至遭遇巨额罚款”的风险。   

    由于标准的缺失,一些检测机构看到商机。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蜂拥而上争抢商机的机构多达100家,自称都可以给企业提供检测报告。但由于欧盟没有统一的测试标准,即使企业利用一种测试方法拿到了合格的测试报告,在欧盟抽检测试中也会因方法的不同而使结果不同,而对此测试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据悉,虽然很多电子产品企业已经开始了生产线的无铅化改造,并和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签订了新的供货协议,力争从源头上避免6种有害物质。但由于我国和欧盟都缺乏统一的检测技术标准,所以,很多企业近日来在欧盟市场上销售产品不太顺利。  

    RoHS指令规定,电子电气产品中所使用的每种单一材料都必须符合要求,目前,普通的电子电气产品所用的元器件极多,每种元器件可能都含有多种材料,而且目前还无法找到所有的替代材料。而RoHS指令非常严厉,一旦被查出检测不实或6种有害物质超限量,不但要被处以巨额罚款,还将被列入黑名单,并通报欧盟不得进口和销售。  

    针对企业出口欧盟所面临的困境,近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欧盟RoHS指令的市场监管方式不统一、检测方法不够明确,这些因素将严重影响中欧机电产品贸易的正常开展,希望欧盟有关部门尽快着手解决这些问题。  
 
标签: RoHS, 电子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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