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检测:中国标准能否通畅?

   日期:2006-08-02     来源:中国电子报     评论:0    
    7月8日,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和中国电子商会联合在2006年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展上举办了“2006CEF电子环保法令应对策略会议”。专家指出,RoHS指令的实施将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欧盟造成560亿美元的直接影响,并将导致国内电子产品生产商的整体成本提高10%左右,出口价格上涨15%左右,中国电子企业传统的价格优势因此可能丧失。 

    为了应对欧盟的RoHS指令,国家质检总局之前已经组织制定了中国自己的6种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标准。但由于国内仅有26家指定的RoHS指令检测试验采用国家标准,而诸如UL美华、莱茵、SGS集团等在我国的一些外资检测机构并不强制遵循这一标准,同时目前欧盟官方也未指定任何检测机构和检测标准,这样我国针对RoHS指令的检测市场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规范。 

    中国率先制定检测方法标准 

    其实,为应对欧盟这两项指令,信息产业部于今年2月发布了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信息产业部等七部委联合会签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涉及的产品包括:电子通信、广播电视、计算机、家用电子等10类产品。《管理办法》是中国第一部针对电子信息产品的“环保法令”。政府通过规范市场准入,不符合环保规定的电子产品将无法上市。 
 
   如果按照指令和《管理办法》的标准,目前绝大部分电子企业的产品都处于不合格状态。许多企业在震惊中感到迷茫,一些企业虽然在积极采取措施,但也缺少必要的策略指导,在付出了高昂的检测费后依然难以达到指令标准,还有些企业存在侥幸心理而在观望。 

    参与"2006CEF电子环保法令应对策略会议"的代表们认为,欧盟两指令实施所产生的直接后果是增加产品出口成本,从而削弱产品在欧盟市场的竞争力,企业如何在成本增加中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将是当前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不过,欧盟RoHS指令的执行者虽然是家电制造商,但其涉及的6种有害物质都来自于原材料,因此家电制造企业势必会要求上游供应商技术整合,不符合要求的上游供应商受到的打击显而易见。上游企业如何应对以及如何满足下游企业的要求将是关键。 

    对于已经实施的RoSH指令,我国曾正式发布了首批针对欧盟RoHS指令的6项检测方法标准,目前相关标准已经增加到15项,成为国际上首批发布的有关应对欧盟RoHS指令的标准。此外,我国还公布了全国26个承担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名单。 

    信息产业部相关官员表示,政府下一步将会帮助我国电子电气企业以及上游企业提高生产制造水平,同时在观念和政策上帮助消费者转变观念。

欧盟未指定相关检测机构 
 
   与会的专家指出,欧盟RoHS指令7月1日正式实施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欧盟造成重大影响,并冲击我国大家电、小家电、信息技术和远程通信设备、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等8大类近20万种产品,及其上下游相关企业。 
 
   为了让企业在检测、出口时都能将成本和风险降到最低,RoHS指令正式发布以后,国家质检总局就向出口企业发出了预警信息,同时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有关RoHS检测的检验检疫标准体系的研究建立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反复试验、论证,目前已经制定并发布了15个标准。这些标准涉及产品的拆分、产品风险评价、检测方法的运用等,对企业应对RoHS指令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尽管国家质检总局还派出技术专家参加IEC/TC111(国际电工委员会环境技术分委员会)的工作,参与起草了IEC有关RoHS检测标准草案,希望能在及时掌握有关该指令的最新国际动态的同时,尽力争取IEC标准与我国标准的顺利对接,使国际标准的发布实施对我国出口欧盟机电产品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为出口企业参与全球化竞争赢得先机。 
 
   但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司长王新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目前的15项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先后分三批向社会推荐后,分布在全国各地的26家RoHS指令检测实验室才会依照,而目前在我国的一些外资检测机构,诸如UL美华、莱茵、SGS集团等并不强制要求遵循这一标准要求。因为目前欧盟官方未指定任何检测机构和检测标准。 
 
   这样一来,检测市场并不能真正从总体上得到有效规范,因为目前就RoHS检测市场来说,外资检测机构占有资金、技术、规模、人才等优势,如果相关检测标准只限于我们自己的企业,那标准的出台对规范市场的作用有多大,这还需要时间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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