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商务部会同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七个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技术引进和创新,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力争到2010年,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许可合同额占技术引进合同总额的比重提高到50%左右,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配套资金比例进一步提高。
《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实现上述目标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快建设企业技术引进和创新促进体系,包括加强多双边技术合作,培育、扶持一批高素质中介服务组织等。
其次是综合运用经济手段鼓励技术引进和创新,包括国家利用外贸发展基金支持企业通过引进技术和创新扩大出口,为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提供必要的金融和外汇政策支持等。
另外要完善技术引进与创新的各项制度,包括建立健全技术引进法律法规制度、技术引进工作交流与培训制度和技术引进综合统计制度。
商务部表示,将联合有关部委,通过制定财政金融政策,完善税收政策,建立创业风险投资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以及保护和探索引进技术新模式。
根据商务部的统计,“十五”期间,全国共签订技术引进合同3.5万项,合同金额近730亿美元,占改革开放以来引进技术总额的36%。今年上半年,签订技术引进合同5000余项,合同总金额132亿美元,同比增长近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