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加入WTO的承诺,根据7月14日中美签署的谅解备忘录精神,国家发改委日前正式对《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业内称“18号文件”进行修改,取消了部分集成电路产品内销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18号文件”相关条款规定,中国对进口芯片征收17%的关税,而国内芯片制造商则缴纳该税种后,税负达到6%实行即征即退,而后这一数字降为3%。这一直为美方诟病,并以“违反WTO原则”为由多次向中国抗议。经过反复磋商,我国与美国等WTO 成员最终达成谅解,决定于今年9 月1 日起停止执行国内设计、国外流片加工的集成电路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政策,从明年4 月1 日起停止执行境内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内销增值税超过一定税负部分即征即退政策。
18号文件提到的退税条件是以税负来进行考察的。而从一般的企业利润来看,税负很难达到18号文件中规定的3%,要达到6%就更遥不可及了。同时,对于芯片企业来讲,主要客户是芯片设计企业,而国内像大唐等真正意义上的芯片设计企业很少,大多集中在国外,所以我国芯片企业大多是以外销为主。对于大部分以外销为主的企业,内销增值税也不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实惠。
国家高度重视“18号文件”在解决国内芯片产业上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相关解决办法。目前,更为完整的“新18号文件”已经在酝酿中,并有望在明、后年内推出。在未来扶持政策中,可能将包括原来没有涉及的国内关键半导体设备、国内无法生产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等各类产品。
新政策中其中一项最主要的扶持政策是国家拨款设立专项基金,以支持芯片企业科研投入,扶持半导体行业发展。
该专项基金的数额目前已经在核算之中,其总数约在10亿元人民币以内。而资金发放方式仍在讨论中。有消息称,由财政部直接拨款,信产部审核发放是目前国家倾向的发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