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学城将建9个重点实验室

   日期:2006-02-07     来源:仪器信息网    评论:0    
      从深圳市2006年第1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深圳研究生院将在深圳大学城各建设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分室。重点实验室的任务是根据深圳科技发展方针,围绕深圳发展战略目标,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为研究生院教学科研服务。        
      据悉,《深圳大学城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资助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并开始执行。根据《办法》,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主体是研究生院,深圳市政府对每个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按深圳市政府分别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确定的限额,根据建设需要与进度,给予资助3000万元。其余建设、运营等经费由研究生院通过课题研究、产品开发、成果转化等方式多渠道筹集。     
    《办法》指出,深圳市政府资助建设重点实验室的资金为专项资金,严禁截留、挪用和挤占,否则,市政府将追回全部已下拨的资金。       
    《办法》要求重点实验室在课题选择上应注重应用基础性研究,研究和产业化相结合,开展创新性研究,优先选择符合深圳产业发展需要,以及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科技、经济等选题。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成果转化时应优先考虑深圳企业的需求。     
      同时,重点实验室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重点实验室完成的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均应署深圳大学城重点实验室名称,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申报奖励以深圳各研究生院名义申请。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深圳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授予各研究生院。各研究生院可以依法自主决定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入股等,并取得相应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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