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4日电中宣部等8部门及全国整规办等7部门相继发布《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3个多月以来,国家版权局在中宣部、全国整规办的直接指导和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办等部门的有力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两通知精神,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有效打击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取得了网络著作权治理的阶段性成果。近日,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就网络专项治理有关情况再次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去年10月10日,国家版权局就贯彻落实中宣部、全国整规办两通知精神,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社会背景、工作目标、治理重点、工作措施等问题接受了本社记者的采访。3个月过去了,这次专项治理的成效如何?
答:中宣部、全国整规办两通知部署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目前基本告一段落。3个月来,国家版权局在公安、电信、新闻出版、扫黄打非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共查办网络侵权案件172件(国家版权局确定的重点案件28件、普通案件120件;各地版权管理部门自行立案件4件),已办结案件149件。版权执法部门对涉案的173家网站、405台服务器进行大量调查、取证基础上,依法关闭“三无”网站76家,没收专门用于侵权盗版的服务器39台,没收非法所得3.2万元,责令137家网站删除侵权内容,对29家侵权网站予以罚款(共计78.9万元),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司法机关查处案件18件,有效地打击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问:据我所知,这是我国针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开展的首次大规模专项治理行动,你如何评价这次专项行动的意义?
答:这次专项行动,中宣部、全国整规办高度重视,作了周密的部署,目标明确、指导有力;国家版权局等执法部门加强沟通、形成全力、方案具体、行动迅速,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有效打击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取得了网络著作权治理的阶段性成果。
它的积极意义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首先,表明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专项行动向一切不法分子发出一个明确的信号,正告其不要心存幻想,如果敢于以身试法侵权盗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第二,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这次专项行动得到著作权人的积极响应和广泛支持,专项行动期间共收到来自文学、音乐、影视、软件、游戏等著作权人或权利人组织的千余条投诉举报信息,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果,得到中外著作权人的高度评价,国际唱片业协会和美国电影协会分别致函国家版权局,认为中国政府开展此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行动“艰巨而卓有成效”。第三,规范了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秩序,绝大多数互联网企业坚决支持政府对网络侵权盗版的治理行动,表示将充分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经营,共同营造和维护良好的互联网著作权保护秩序。
问:我注意到,你刚才讲这次专项行动只是取得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阶段性成果,这是否意味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今后国家版权局在这方面还有什么打算?
答:是的。互联网具有技术性强、传播面广、社会性影响大等特点,社会对互联网侵权盗版的关注程度非常高。而网络侵权盗版涉及面广、隐蔽性强,易删除、取证难,相对而言治理难度也较大。在网络著作权保护问题上,不可能仅通过一两次专项治理把所有侵权盗版问题都解决,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可依。去年,国家版权局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接受国务院的委托,起草并向国务院报送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送审稿)。今年,国家版权局将积极协助国务院法制办完成该条例的立法工作,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法律依据。
其次、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电信、新闻出版、扫黄打非等部门的合作,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加大打击力度,坚持行政处罚与刑事制裁相结合,形成网络著作权执法的长效机制,以大案要案为抓手,始终保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高压态势。
第三、增强著作权人的维权意识,鼓励著作权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司法和行政机关,把网络侵权盗版者送上法庭。第四、发挥互联网行业协会的作用,在互联网企业开展广泛的尊重知识产权教育活动,加强行业自律,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共同营造良好的著作权网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