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环境安全应急工作,辽宁省环保局筹资近300万元,为辽宁省23个县(县级市)环境监察机构配备了环境监察车辆和环境污染取证设备。在1月9日举行的装备交接仪式上,辽宁省环保局要求提高监管能力后的各监察机构今后要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掌握污染动态,及时有效地进行采样、取证和必要的现场处理。
据了解,近年来,辽宁省全力维护环境安全,积极开展各类环境污染隐患的排查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并高度重视环境执法投入,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提高了对工业企业、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等的监察和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并特别加强了基层环境执法能力。目前,辽宁省通过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已对全省40个县(县级市)环境监察机构的执法车辆和必需的防护、取样、检测、处置和通信等设备进行了升级配备,基层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得到了较大加强。
同时,辽宁省环境监测能力也得到显著提高,初步建成了覆盖全省的组织网络化、技术标准化、监测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的现代化环境监测体系。目前,辽宁省已拥有气质联机、等离子发射光谱质谱联用仪、热解析仪等大型仪器及挥发性有机气体采样检测设备,配备了各种有机物前处理设备和自动进样设备,可以满足各领域的常规监测,并开拓了水中有机物、空气中VOC、空气中细颗粒等多项新的监测分析领域。辽宁省已装备了空气自动监测车、污染源自动监测车、应急监测车和一大批便携式快速应急监测仪器,提高了环境监测的快速反应能力,在24小时之内实现对辽宁区域内的各种污染物,包括复杂的有机污染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为环境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省环境监测站在全国率先建成了省级环境监测数据库和数据管理系统,建成了GPRS数据自动传输系统,实现了在线监测数据实时监控。
据了解,作为全国七个区域二恶英检测中心之一,辽宁省的“国家环境二恶英监测中心”,将在今年底建成,这将使辽宁省有机物分析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