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副司长赵华林在12月8日由中国移动通信、摩托罗拉、诺基亚3家企业在京联合发起的“绿箱子环保计划——废弃手机及配件回收联合行动”启动仪式上透露,就电子垃圾的回收问题,我国将出台生产企业责任延伸制度。
责任延伸制将出台
据赵华林介绍,发达国家一般都规定有包括电子生产企业在内的企业生产责任延伸制度,这项制度要求,包括电子生产企业在内的生产企业在生产产品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回收、处理废弃产品的责任。他说,在我国,由于既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相应的企业生产责任延伸制度,电子垃圾的处置问题一直困扰着业界;同时,由于电子废弃物的无序回收、利用导致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赵华林说,目前,国家环保总局正在与有关方面一起研究制定有关电子等企业生产责任延伸制度,这项制度实施已为期不远。
无序回收致污染
据统计,从2003年起,中国每年将至少报废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此外,每年还废弃了超过500万台个人电脑,淘汰了7000万部手机。到2003年9月,我国电视、洗衣机、冰箱、空调、电脑五大件的社会保有量已达到7.6亿台;与此同时,电脑产品的平均寿命已经从最初的4.5年剧减至2年左右。
中国电子商会副会长王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现在我国电子废弃产品的回收处理方式主要是个体户回收废弃电子产品。具体回收方式有两种,对于尚能使用的废弃电子产品拿到旧货市场上贩卖,已经报废不能用的电子产品则处理到江浙、珠三角一带私自拆解拼装的厂家,这些厂家采用各自的办法提炼出贵金属,丢弃不能利用的产品部分。这样的回收处理方式有诸多弊端,导致环境污染。在那些小型废弃电子产品处理厂家集中的地区,这种污染体现得尤为明显。
承担方式有讲究
对于我国将出台生产企业责任延伸制度来规范电子垃圾的处理,王宁说,目前我国还没有企业能够完全自行回收处理废弃电子产品。如果要求我国每家企业都购置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设备分别处理自己的废弃电子产品,将导致企业提高产品价格,把责任转交给消费者承担。即将出台的生产企业责任延伸制度要求企业承担起回收、处理废弃电子产品的责任,并不代表一定由企业自身来对废弃电子产品做最终处理。按照我国国情,企业承担起回收、处理废弃电子产品责任的最好方法则是由政府推出政策,在某个地区建立废弃电子产品处理厂,对废弃的电子产品集中处理,而企业则通过缴费或其他方式来承担责任。
制度溯源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思想,最早可追溯到瑞典1975年关于废物循环利用和管理的议案,提出产品生产前生产者有责任了解当产品废弃后如何从环境和节约资源的角度以适当的方式处理。1986年,联邦德国在关于实施《废物避免和处置法》的报告中指出,生产者对其产品废弃后的处理和处置承担部分责任。1988年,荷兰环境部关于预防和循环利用废物的备忘录中认为,政策应指向产品的设计者,产品设计和生产者应意识到自己的产品在废弃处置时对环境的影响,并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20世纪90年代,生产者责任延伸的理念得到迅速传播并进入实践和立法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