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课题组中国自主电信标准报告(四)

   日期:2005-09-30     来源:新浪科技    评论:0    

  本报告以理论逻辑和经验证据反复证明了一个主题:给中国的新技术以应用机会是推动自主创新的一个关键战略环节。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因为市场是技术进步的必要条件——不仅技术只有进入市场才能获得使技术研发能够持续下去的收入来源,而且技术本身也只
    有以产品的形式在市场应用才能得到持续改进。就本报告所集中分析的电信标准问题来说,具有经济意义的标准不是指写在技术文本上的规范,而是在市场竞争中成为主导技术轨道(主导设计)的系统。关注标准的应用机会问题,就是关注一个标准从技术文本上的规范成为市场主导设计标准的过程。没有这个过程,中国开发的所有标准都只能是实验室的“玩具”,而中国的标准战略就永远是一句空话。基于这个主题以及面对TD-SCDMA和SCDMA发展中情况所发现的问题,我们最后给出三个结论。
    (一)中国的市场必须为中国的技术进步服务
    中国的市场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是一项宝贵的战略资源。就消费者人数来说,中国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单一民族市场,而且其经济规模20年来也一直在高速扩张。这样一个市场的价值是能够既为中国企业的技术能力和组织能力提供成长的空间,也为源于本土创新的新技术和新工业提供发展的可能性。
    但是,本国的市场资源并不见得总是能够为本国的经济发展提供条件。从第二次鸦片战争(1857年)直到20世纪的前30年,中国市场是世界上最开放的市场——因为中国在不平等条约下只能征收全世界最低水平的关税,而且还曾经丧失了关税自主(1929年恢复)。这样一个规模巨大而又开放的市场曾经对英国、美国和日本等国的工业化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中国自己却在鸦片战争之后的一百年间沦落成为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甚至在20世纪初中国出现了现代工业之后,中国的市场也没有能为中国的工业化和技术进步提供足够的服务——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在20世纪前半段的遭遇证明了这一点。本国的市场不能贡献于本国的经济发展,其原因在于政治,而不是经济,所以中国革命的发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是历史的必然。
    中国的市场如果在开放的条件下能够贡献于中国的技术进步,必须具备两个要素:第一,市场开放只能是在中国主权框架下的开放,而中国市场体系的培育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处于中国政府的行政、法律和政策框架之下。现代市场经济是在民族国家的政治框架下形成的,这种政治框架至今仍然以主权国家为单位,即使是WTO(世界贸易组织)也不过是主权国家之间的条约组织。主权、行政、法律和政策的框架是保证中国市场具有促进中国发展的战略含义的政治前提,任何认为开放就是“政府什么都不管”的想法是错误的,只能导致任人宰割。在这个框架下,政府可以通过影响需求来拉动新技术和新工业的发展,在中国政府能够直接影响采购决定的重大装备领域,对中国企业产品的采购政策必须从保护和促进本土技术能力发展的意义上来考虑。
    第二,中国市场在各个工业领域都必须形成竞争性结构。直到今天,在中国的经济管理工作中仍然保留着浓重的传统计划经济思维,经常以避免重复浪费为由限制竞争。值得深思的是,限制竞争的做法经常是与依赖外国技术奇特地结合在一起的。同时,优惠外资而置中国企业于不公平竞争地位的政策同样阻碍了中国的技术进步。实际上,关于竞争和技术进步之间的重要关系早就在理论上得到确认:为什么看上去存在大量“重复浪费”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长期技术进步的效率上超过了不允许这种“浪费”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原因在于,技术进步是演进的,其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所以一个允许存在多样性的竞争体制不会扼杀任何只能事后才能证明其潜力的技术路径(Nelson, 1996)。中国二十多年的经验同样证明,竞争性企业在竞争性市场的成长是自主创新的基本动力。中国家用电器工业和彩色电视机工业的崛起都是在这些工业形成竞争性市场结构之后实现的。数一数今天这两个工业的领头企业,其中有几个是当年的“定点企业”?中国汽车工业是另一个例子:二十年保护“三大集团”垄断地位的结果是导致整个中国汽车工业都奇特地与外国企业的技术垄断结合在一起。直到近年来逐渐形成竞争性市场条件,中国汽车工业才实现了以自主开发为主要内容的技术进步。
    上述两个要素是互相联系的:中国市场如果不处于中国政府的管制框架之下,就不会是一个竞争性的市场,必然遭到垄断企业的操纵。中国的改革开放过程正在遇到垄断的问题。就国内来源而言,在计划经济时代并没有垄断的问题,因为那时也没有竞争的问题,整个经济的运行服从国家的直接协调。垄断问题是在从计划向市场过渡的过程中产生的。由于市场化的过程还没有完成,中国出现了一方面拥有着经济利益动机、同时又继承着行业管制权力并享受着不许民营资本进入特权的“企业”,特别是在包括电力供应、铁路和电信服务等等在内的运营部门。就国外来源而言,跨国公司利用技术和财力的优势来遏制本土企业的竞争,本身就是它们竞争战略的本能。如果英特尔、微软都在欧洲、日本等国遭到过反垄断调查和起诉(微软在本国也曾经受到过反垄断起诉),那么它们在中国市场上的行为是否具有垄断倾向还是一个需要怀疑的问题吗?
    中国电信市场的垄断特征是垄断运营商与外国企业的技术垄断非常奇特地结合在一起,所以对于中国在这个领域中的技术进步更加危险。数一数在中国各大电信运营商的领导班子里,有多少从信产部“下凡”的官员。相比之下,在中国电信设备企业(不管是民营还是国营的)的领导班子中,又能找到几个从信产部“下凡”的官员。仅仅这一个例子就足以说明,在中国电信工业中,运营商和设备商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不平等关系。来自中国电信市场的大订单曾经数次挽救过陷入危机甚至破产边缘的跨国公司,如爱立信、朗讯、北电等企业。中国的电信市场还曾经充当过外国技术获得改进的试验场:富士通的F150数字程控交换机是因为中国把它作为“先进”技术而引进才得到在应用中改进的机会;GSM只是在中国采用之后才在世界上其他地区大规模推广开来;连GPRS(2.5G的GSM)的大规模组网也是从中国开始的,而这些网络投入费用高昂,所以中国无形中再次扮演了外国系统技术在商业化运营方面具有世界意义的“小白鼠”;PHS作为一个类似“无绳电话”的落后技术系统,却在中国大行其道,投入运营的网络规模几乎是日本原产地的10倍之巨,等等。如果中国没有做出技术上的努力倒也罢了,但到90年代末就在第二代移动通信技术上取得突破的中国企业,由于外国企业的技术壁垒只能获得本土市场的一点点份额,这其中没有垄断因素作孽?
    运营商的垄断结构及其对国家创新能力目标的忽视是造成中国电信设备企业技术进步与本土市场脱节的重要原因。因此,对于电信运营的任何改革措施都必须以打破垄断、造成竞争性市场结构为基本原则。只有这样,中国的技术才能有得到应用的机会和发展的空间。中国市场具有规模优势,而大规模市场对于主导技术轨道的形成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中国市场是中国技术进步的战略资源,利用好这个资源的关键步骤就是给中国技术以在应用中改进的机会。
    (二)中国的标准战略要从支持TD-SCDMA和SCDMA做起
    本报告已经不厌其烦地分析了系统标准对于中国工业特别是在ICT领域中技术进步的重要作用。对于标准的重要性,近年来中国政府和中国社会都有了重视,甚至提出了实施“中国标准战略”的计划。但在实践中,以至于当TD-SCDMA和SCDMA这样重要的系统标准出现后,却仍然面临着如此之多的障碍。如果不根据具体案例提供的线索去克服这些障碍,中国开发的标准就会不断遇到同样的问题。因此,实施中国的标准战略只能从支持TD-SCDMA和SCDMA做起。
    支持中国标准的基本方式是保证其进入市场的机会,而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途径是打破运营商的垄断。例如,目前只有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拥有SCDMA无线接入的牌照。当这两个运营商不愿意在上海组建“大灵通”网时,铁通却非常希望能够在上海组网,但苦于没有牌照而不得其门。同样,如果松动垄断,让TD-SCDMA有机会在局部区域组建试商用网,也会大大加快它的成熟。中国的垄断运营商总喜欢说,我们是企业,希望在选择标准上享有自由。但他们从来不说自己享受着多大的垄断权利,更不会说自己在无偿占用着不可再生的国家频率资源。如果中国政府按照西方国家的做法征收频率占用费,中国的运营商就必须每年从自己的利润中至少向国库缴纳400-500亿元。说他们是无辜的自由竞争者,谁相信呢?
    当中国政府直接支持标准时,应该执行开放性的标准战略,即政府通过频率发放所支持的系统标准必须能带来整个产业链上的全局意义。通信工业中最稀缺、最关键的资源是频率,频率的分配、使用都是排他性的,而频率又是毫无争议的国家资源。因而政府的战略和态度将对系统技术研发企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这种客观现实不仅再次强调了“政府战略”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了政府战略在“战术”层面上的重要性。
    通信设备市场是一个“排他性”极强的市场:对于消费者来说,电信服务具有典型的、强烈的“网络效应”;而对设备制造商来说,它们的顾客是数量非常有限的运营商,所以运营商的选择对系统标准的生存具有直接的作用。正是因为电信市场的特性,所以政府必须执行一种开放性的标准战略。这种开放战略对于运营商方面是坚决打破垄断,促进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形成;对于系统设备开发企业来说,则推动系统性标准知识在本土产业联盟中的共享、扩散和互动,促成从“系统技术突破”到“产业群体突破”。只要站稳这个立场,政府就可以而且应该使运营牌照的发放从属于支持本国标准的国家战略。
    目前的发展情况证明,自2002年底以来形成的TD-SCDMA联盟是政府这种支持政策的一个成功范例。该联盟在TD-SCDMA发展相对滞后的基础上,在成立之后仅仅2-3年的时间内,就基本上实现了对整个产业的覆盖,形成了从核心网设备到接入网设备、到芯片、到商用终端、到仪器仪表等一系列企业。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在联盟成立之初建立的制度框架,使大唐集团在专利上的共享 和源代码级的知识交流互动对联盟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这种政策对国内产业产生的拉动作用,与只支持个别企业发展的效果是无法比拟的。
    中国政府同样应该支持SCDMA系统标准的发展,而且同样应该以尊重和保障创新者收益权利的条件下采取开放标准原则。
    在目前的条件下,中国政府支持TD-SCDMA和SCDMA的重要一环是由政府出面协调TD-SCDMA和SCDMA的融合,即前者采用McWiLL作为增强型技术。这种融合首先符合两个系统标准各自发展的需要:一方面,TD-SCDMA必须提出增强型技术标准,但现在还没有比McWiLL更合适的技术,所以这样做可以解决TD-SCDMA继续演进的问题;另一方面,这样做也会使SCDMA系统进入主流移动通信市场(即McWiLL进入3G频段),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需要协调的无非是两方面的利益关系问题。只要处理好兄弟俩分家时没有处理好的问题,兄弟之间就有再度携手的可能。
    但更重要的,是这样做符合国家3G的战略利益。根据最近媒体报道,在“WiMAX中国2005研讨会”上,信产部科技司的官员提出“WiMAX与TD-SCDMA融合,推动二者共同发展的想法” 。这恰恰说明围绕着TD-SCDMA的斗争是严肃的。如果WiMAX真的成为TD-SCDMA的增强技术,那么TD-SCDMA作为中国标准的战略意义就大大降低了。英特尔推动WiMAX的真正目的不是这个系统的发展本身,而是扩大英特尔的芯片市场,即英特尔的芯片将主导WiMAX的系统。由于这种目的,WiMAX标准在表面上看来是非常开放的,吸收了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众多企业,还披上了国际标准的外衣。但是中国政府不必被迷惑,如果由英特尔芯片主导的WiMAX系统成为主导技术轨道,中国的芯片工业不是仍然又被排斥在无线通信市场之外了吗?在这种条件下,如果中国政府继续支持TD-SCDMA,则一个外国标准就搭上便车,获得中国3G频段的市场;如果不再支持,那么中国标准的死亡不但无碍外国标准的生存,而且还会因为中国没有标准而在中国市场上更加运作自如。因此,如果采纳信产部官员的这种“融合”建议,无论TD-SCDMA是否成败,英特尔将永远坐收渔利。
    正是因为面对着这样的威胁和斗争,所以可以显示出SCDMA系统发展的战略意义。但目前面临的问题是,中国电信工业中只有TD-SCDMA和SCDMA两个已经或面临产品化的系统标准,如果连这两个刚刚冒头的幼芽都不能得到支持,何谈中国的标准化战略?TD-SCDMA的技术优势不容否认,但完全有可能因为中国垄断运营商和外国公司的合谋而被挡在市场之外。同样,McWiLL完全可能在技术性能上超过WiMAX,但也完全有可能被既得利益集团边缘化。正是因为存在这种阻碍中国技术进步的体制性因素,所以当务之急是需要国家领导层的坚定政治决断,保证TD-SCDMA在主流电信网中单独组网,甚至优先组网。
    (三)政治决断要求在政治层次上做出决策
    政治决断是在政治层次上根据国家战略利益做出的决策。在经济领域的问题上,当预期到“市场”的自发行为或局部利益主导下的决策会影响国家利益时,就需要政治决断。TD-SCDMA的应用之所以需要政治决断,是因为这个中国技术进步重要项目进入市场应用的机会受到一个错综复杂的利益结构的阻碍。如果没有来自这个结构之外的政治力量的作用,中国开发的技术就会夭折。呼吁这种政治决断的目的不是干预市场本身的作用,而是保证市场的竞争性。本报告通篇讨论的都是“市场应用的机会”问题,而不是市场应用的结果问题,就是从理论上为市场竞争的作用留下了广阔空间。
    在涉及国家战略利益的经济问题上进行政治决断是任何主权国家的惯例。俄罗斯在远东铺设输油管道的走向是政治决断,而不是纯粹由企业和部门做出的经济决策;美国不让中海油收购尤尼科也是政治决断,因为其根据是美国政客想象中的战略利益,而不是尤尼科股东的利益;中国大陆对台湾农产品实行零关税也是政治决断。这样的例子天天都在发生。因此,在这个开放时代是否还需要对经济问题做出政治决断,还是一个问题吗?
    政治决断的关键是在政治层次上进行决策,使关系到国家战略利益的决策不受局部利益的左右。中国的“两弹一星”等一系列重大项目就是政治决断,当毛泽东说“核潜艇一万年也要造出来”的时候,当主管国防科技工作的张爱萍将军话“再穷也要有一根打狗棒”的时候,他们“做不做”的决策根据是国家的战略利益。如果不做,中国的国家战略利益就受到重大威胁。因此,这件事在战略决策上是没有商量余地的,至于技术和财力可行性的问题只能包括在有关政治决断的考虑之中,并不构成独立的问题。
    因此,政治决断只能由国家领导人承担决策的责任。虽然今天已经不是“两弹一星”的年代,但国家领导人仍然不断会面临从经济和技术领域产生的涉及国家战略利益的问题。给不给中国开发的技术以应用机会是一个要不要自主创新的原则问题,所以不存在是否需要与运营商或者下层政府官员商量的余地。商量只可能存在于如何具体执行的技术层面上。如果不这样做,就是推卸领导责任。
    必须对TD-SCDMA的应用做出政治决断,是因为这个问题涉及到国家的战略利益。TD-SCDMA是第一个由中国提出并由中国企业主导开发的电信主干网系统标准,对于中国的标准战略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同时,SCDMA系统发展的经验证明,只要获得应用机会,中国开发的系统标准是能够具有市场生命力的。断定TD-SCDMA涉及国家战略利益,不是根据运营商的眼前利益,不是根据部委的利益,甚至也不是根据大唐和信威等中国设备制造企业的利益,而是根据中国高技术产业能否发展的利益,根据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能否实现根本转变的利益,根据中国的自主创新道路和创新型国家目标能否实现的利益。
    面对21世纪的世界,中国必须学会在开放市场条件下实现技术进步。目前,中国的技术进步正在进入第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计划经济时代,以国家的力量动员全部资源,在一穷二白的条件下,主要依靠“自力更生”建立起了工业基础和科技基础。在这个阶段,中国的技术进步虽然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因为体制性原因使经济发展的效率较低,也使技术进步难以为继。第二个阶段是改革开放时代,通过放开搞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这个阶段,我们更大程度地利用了国际资源,推动整体科技水平的上升,但由于忽视了自主创新,中国的经济发展越来越依赖外国技术,致使中国大量的经济活动被压在产业链的低端环节上,由此而引起资源紧张、环境恶化和社会不公等严重问题。中国正在进入的第三个阶段是要实现在开放市场条件下的技术进步。在这个阶段,中国要走一条开放市场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道路,通过更多的自主创新达到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以更好地参与全球竞争,更好地利用全球资源,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进一步提高国家竞争力。这是一个挑战,也是中国实现和平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在开放条件下加强自主创新应是中国在新世纪实现技术进步的主旋律。
    标准之争是只能发生在开放市场条件下的问题,并不存在于封闭经济时代,而中国要在标准层次上取得进展,就是在开放市场条件下坚持自主创新的典型努力。标准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关系到中国的高技术能否获得市场空间。如果中国的标准能够在市场上站住脚,就意味着中国的技术轨道能够获得生命力而摆脱外国技术轨道的主宰,也就意味着中国可以进入技术的前沿或高端领域。因此,一旦中国的技术标准获得市场生命力,中国就会在高技术领域实现提升,而一旦中国在技术特别是高技术领域获得长足进步,中国就会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家安全等方面获得不可战胜的力量源泉——特别是因为这种技术进步是通过开放市场竞争而实现的。这是面向开放的战略,而不是面向封闭的战略。最近一两年间,中国推动自主标准的努力已经引起了美国一些人的恐惧和喧嚣,甚至污蔑以“技术民族主义”,其恐惧的根源就在这里。但是,正如爱国主义是“美国民主”的政治合法性来源一样,爱国主义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合法性来源。因此,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在力求自己国家发展壮大的问题上不应有任何“模糊”和“内疚”。TD-SCDMA是中国政府在标准问题上所遇到的一次重大考验,是具有标志性的历史意义的。因此,在保证TD-SCDMA单独组网的决策上,在支持中国自己的技术标准上,中国政府应该旗帜鲜明。我们真诚地期待着,给中国技术以更多的在应用中改进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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