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普遍应用,进一步推动了智能化社区的建设步伐,社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已经从本地向远程监控发展,从社区的周边防范向家庭内部防控逐渐靠拢,社会化联网家庭防盗报警系统在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中迅速崛起。一个完善的智能化社区,具有便捷、安全、舒适、高档的生活环境,确保每一个家庭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建设本系统的最大意义和根本目的。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自己的个人安全和家庭财产安全越来越重视,安全已成为一种市场需求;同时经济的飞速发展伴随着城市流动人口的急剧增加,给家庭防控增加了新的难题和提出了新的课题,传统的人防物防形式已经难以适应社会形势发展的需求。
按照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市委在九届十二次全会上作出了建设“平安宁波”的重大决策,建设“平安宁波”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要“深入开展严打整治和治安防范工作。依法重点打击抢劫、枪夺、盗窃等侵财性犯罪,努力遏制刑事案件犯罪多发状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打击犯罪的有效措施,切实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灵活多样的群防群治网络,全面提高社会治安防范水平。”
2003年5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在转发《宁波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着重指出,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社会治安防范工作规范化、社会化、市场化,构筑社会治安防范体系,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大力实施科技强安措施,加强物防、技防设施建设,通过在城镇推广电控防盗门、区域报警系统和家庭防盗报警装置等技防设施,努力提高安全创建工作的科技含量,到2005年,新建小区必须全部安装电控防盗门;有条件安装电控防盗门的老式居民区,市区的安装率要达到60%以上,城关地区的安装率达到50%以上;安装报警系统的入网用户(企事业单位)覆盖率达到50%。”
2004年4月,公安部在下发的公通字[2004]3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加强技术防范工作。在居民小区、金融网点、重点要害部位,继续大力推广楼宇对讲系统、电视监控系统、住户报警系统等技术防范手段,以实现社会治安良性发展。”
但是在目前,影响我市社会治安稳定的因素仍然大量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在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的态势下,刑事案件的高位运行,入室盗窃、抢劫等案件的高发之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治安安定和群众的安全感,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据统计,2003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66016起,其中入室盗窃、抢劫等侵财型案件23875起,占刑案总数的36.2%;2004年1-6月份全市共立刑事案件40253起,其中入室盗窃、抢劫等侵财型案件14156起,占刑案总数的35.2%,从中可以看出,入室盗窃、抢劫等侵财型案件是决定我市发案总量的关键因素。例如,2003年11月在海曙世纪城小区一个白天内连续发生6起入室盗窃案件,盗窃金额达10多万元;2004年4月在江东东海花园小区发生同一幢楼多户入室盗窃案件,群众对此意见甚大。
另据市场调查,有少部分的市区家庭购买安装了简易防盗报警装置,将报警信息发送到自己指定的电话,由于产品质量的不稳定,没有采取有效的误报警防范措施,且报警信息又得不到有效的分析过滤,处警也得不到有效保证,因此防盗效果不理想。也有部分小区通过与楼寓对讲系统共用设备及线路,在室内分机并接防盗报警装置,将报警信息发送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的方式,来实现家庭防盗的目的。但是由于上述两种产品功能不同、原理不同,防盗报警只是作为一种附属功能而存在,因此在同一设备主机和同一线路上并接,容易造成设备及线路故障,对报警信息也不能进行有效的分析、过滤和存储,误报警现象较为严重,防盗效果也不明显,大多数家庭弃而不用,有些地区如上海市已明令禁止这种作法。
而社会化联网家庭防盗报警系统是以维护家庭住户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通过科学设计,综合运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依托社会化、市场化管理方式,所组成的家庭住户安全防范和防盗报警处理的电子系统或网络。建立和加强社会化联网家庭防盗报警系统建设,是应对目前日趋复杂的社会形势尤其是对入室盗窃、抢劫案件进行层次性和综合性解决的最佳方式和重要手段,是编织社会化防范网络,建设“平安宁波”的实际需要;是整合治安防范资源,提升城市防控水平,促进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社会化联网家庭防盗报警系统突破了传统的技术防范的概念,为建立一体化的新型家庭防控体系提供了有效的平台;是新时期家庭防控的最佳人技结合形式,可有效提高家庭防控的科技含量和社会含量,发展前景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