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适用性──烟气分析仪性能的重中之重
作为重点固定污染源,烟道、烟囱及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气态污染物的现场采样与测定,是国家环境监测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化工厂、玻璃厂……等工业废气排放单位自检自测的经常性工作。随着环保力度的加大,随着脱硫、脱氮设备的上马和运行,对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要求越来越高,对监测仪器的性能和现场适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什么把“现场适用性”作为烟气分析仪最重要的性能展开讨论呢?
因为现场监测工作中原有的问题和脱硫、脱氮后新暴露的问题交织在一起,使烟气现场检测显得越来越复杂。一台计量部门或环境监测仪器质检中心检定合格的烟气分析仪,在实验室测标气性能良好,到了现场却往往“失灵”。
烟气测定仪器的出厂和使用,要经过生产企业的出厂检定,还要经过国家计量部门和环保总局仪器质检中心的严格检定,有时甚至要先后几次检定才能允许最终用户使用。但这些检定只能保证在实验室、或和实验室条件比较接近的现场可用性。因为:
1)按现行的计量检定规程和环保技术标准,计量部门和环保部门都是用单一标气对仪器进行标定和测试,而现场烟道气无一例外都是多种气体的混合物;
2)高湿度标气是实验室难以定量配制的,用“先通水蒸气、再通标气”的方法检定仪器的除湿后损失,还不足以模拟现场高湿度烟气;
3)高灰尘烟气在实验室虽可模拟,但却是难以定量制作的;
4)实验室模拟烟道的高负压是代价昂贵的(相当于“风洞”);
总之,烟气污染源现场的“恶劣”条件和实验室相去甚远,甚至不具可比性。如果不想方设法修正现场混和气对电化学传感器的交叉干扰、避免高湿度条件下的SO2和NO2溶解损失、有效滤除烟尘并保持采气流量不下降、消解而不是“抵抗”烟道负压或正压,……从而全面提高烟气分析仪的现场适用性,测试结果很可能与实际值大相径庭。
毫不夸张地说,现场适用性,是烟气分析仪诸多性能中的重中之重。而且必须强调的是:一定不要把“实验室准确性”等同于“现场准确性”!
2009年初,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广州组织召开了全国省级环境监测站站长座谈会,会议特别强调“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保障”。保证数据的现场准确性,是监测由粗放向精细发展的必然,是仪器厂家和环境监测站的共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