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城市照明是通过光来塑造城市夜景观的,而光除了造型能够给人施加情感上的影响与联想之外,与之不可分割的物理属性———光的色彩,则能够给人的心理更直接的影响。心理学实验证明,在视觉两大构成因素“形”与“色”之中,人类对色彩的敏感力为80% ,而对形状的敏感力约为20%,可见色彩是影响感官的第一要素,尤其在漆黑的夜晚更加引人注目,因此各商家时常过分地运用灯光的色彩刺激以突出自己,标榜自己的形象,从而时常造成城市夜间的色彩污染。夜间的色彩污染不但会导致居民的心理烦躁,甚至会影响交通安全,而且就夜景观的效果而言,也会形成不必要的视觉污染,所以在城市照明建设蓬勃发展的今天,对于夜晚色彩方面的规划与设计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2 城市照明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的原理
城市照明色彩体系是指光源色和构成城市夜景观的各个元素诸如道路、建筑物、绿化、公共设施等在灯光的照射下所显现的色彩综合在一起时所形成的总体色彩关系。对光源色和构成城市夜景观的各个元素在灯光的塑造下所呈现的色彩面貌的总和给予的总体考虑、筹划和设计,就是城市照明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城市照明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是城市照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深入分析、研究当地的文化历史和自然风光特色等基础上结合现代照明技术而进行的。只有尊重当地的历史传统、风俗习惯、民族特色,并结合现有照明和光源技术进行统一规划与设计,从宏观上规定照明风格和色彩,才能确保城市照明总体效应和良好效果,才能彰显城市个性,提高文化品位,形成一幅功能合理、和谐优美的夜景画面。
2. 1 城市照明主色调
城市照明主色调是指能够决定城市夜晚整体环境色彩氛围与特征,并且对视觉感知影响最大的城市照明色彩。目前来讲,由于道路照明所使用“高压钠灯”光源的限制,我国城市夜晚主调色温一般在1900k—2500k 左右。不同厂家生产的高压钠灯在色温和显色性等方面一般会有所不同,但差别并不很大。为便于理解,本文借用了具像的色相环来加以描述,因此常用“高压钠灯”的光色大致位于色相环( 如图1) 上的5YR 左右,这便是目前光源技术对城市照明色彩规划与设计的客观制约。以下以城市照明主色调色相5YR 为基准条件,具体说明城市照明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的原理。
图1 色相环
2. 2 城市照明辅助色
城市照明辅助色是指与城市照明主色调相呼应,能够平衡主色调的冲击效果,减轻其对观者产生的视觉疲劳度,起到一定量的视觉变化效果的色彩。在辅助色的选取上, 要根据城市性质功能的不同,选取适宜的颜色,既要考虑与被照物的功能相统一,还要考虑好与主色调的对比协调和面积比例关系。
辅助色的主要作用是为了衬托主色调,从面积上来讲,应小于主色调,从用色数量上讲,一般是多于主体色的,辅助色到底以多少颜色组成以及与主色调面积比例关系以多少为适宜,主要取决于城市照明规划意图、城市性质、历史传统、民族习惯、地方特色等,但在同一视觉区域,原则上讲应不超过三种以上的颜色。
表1 色相对比表
在辅助色的运用上一般采用无彩色光或彩色光。
有明有暗的无彩色光与城市暖$主体色形成的对比色调和谐、淡雅,能够强调和展现城市的整体形象,但是略显单调,需要一定的彩色光调剂。彩色光可运用色相对比、明度对比、彩度对比以及冷暖对比等方法构成光色对比,创造出和谐的城市夜景。
在城市夜景照明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中,应用彩色光时最常用的色彩处理手法是色相对比。可以选取色相环上与主色调5YR 距离15 度左右的同类色相,形成弱对比,这样的色相作为辅助色,易产生和谐效果,但是感染力较弱,应适当拉大明度的对比关系,以达到鲜明的照明效果; 与主色调色相距离在15 度以上,45 度以内的对比,称为邻近色相对比,邻近色相对比的色相感,要比同类色相对比显得丰富、活泼,在整体上容易形成统一中有变化的色彩效果,可稍稍弥补同类色相对比的不足,但是较为单调、模糊、乏味、无力; 中度色相对比是色相环上与主色调距离约90 度左右的对比,中度色相对比效果明快、活泼、饱满、使人兴奋,感觉有兴趣,对比既有相当力度,但又不失调和之感。
与主色调色相距离在130 度左右的对比,一般称为对比色相对比,这类对比的组织比较复杂,较难统一,容易产生杂乱和过分刺激,一般需要采用多种调和手段来改善对比效果; 而与主色调间隔180 度的补色对比最强烈、最丰富,但有不安定、不协调、过分刺激等缺点,因此,对互补色相对比的组织有很高的要求,除非为了某种特殊功能需要,一般不宜选用大面积的主色调的补色作为城市的辅助色。
在城市夜景照明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中,具体的不同使用手法所对应的彩色光的选取数值范围可参见下表。
明度对比使亮色更亮,暗色更暗; 彩度对比使高彩度的光更加鲜艳,低彩度的光更加灰淡。不同明度或不同彩度变化的对比,对比效果感觉统一、文静、雅致、含蓄、稳重,但也易产生单调、呆板的弊病。除此之外,还有色彩的冷暖对比、色彩与肌理的对比等等。总之,要依据城市功能和特色采取适当的方法恰当运用辅助色,但是不论采用何种方法,辅助色运用和选取应该与主色调既形成色彩和面积上的相互区别与对比,又达到城市照明色彩上的整体和谐与统一。
2. 3 城市照明点缀色
城市照明点缀色是指面积小于辅助色,但引人关注,与主色调相对立的色彩。点缀色能够打破单调感,给城市夜晚整体环境色彩增添活力。点缀色与主色调相比应该越鲜明越能发挥其作用,突出醒目的彩色是我们常用的点缀色。一般会运用色相的强对比,如10GY - 10G 和10P - 1OPB 的色相,以及补色对比,即10G - 10PB 的色相,或彩度对比得到最大的鲜明度,使色调更加鲜艳、丰富,更具感染力,使城市环境更加富有情调,充满生气与活力,但运用不当也最易造成光色污染,所以在应用这些色彩强烈的彩色光时必须慎重,既要考虑到色彩对人的生理和心理产生的直接影响,还要考虑到与被照物的功能和表面颜色相协调。总体来说,点缀色主要起到活跃城市夜晚色彩氛围、丰富城市夜晚色彩景观或者强调城市某一特殊节点、区域、功能等作用,是“以小见大” 的城市夜晚色彩构成要素。
3 城市照明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的方法
3. 1 规划设计原则
色彩具有文化的属性,就视觉景观而言,影响色彩使用的因素既有如水体、大气、天空、植被、山脉等自然因素,也有如社会的经济、科技、哲学、宗教、政治、文化、礼俗等人文因素,因此色彩往往体现出特定的文脉。为了避免“盲目西化, 千城一面”现象的出现,在照明设计中,色彩的文化属性应该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为此在对城市照明色彩体系进行规划与设计时必须遵循以下的一些基本原则。
3. 1. 1 整体性原则
城市照明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不止涉及色彩学、光学、美学、心理学等学科的内容,还包含着更为宽泛的文化学、地理学、民族学、社会学等诸多的学科范畴。因此城市照明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也是一项系统科学。系统科学的显着特点之一就在于它对于系统整体性的强调。城市照明中的色彩系统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如建筑色彩、道路色彩、绿化色彩、公共设施色彩等等。整体效果是一个各要素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加强的综合效应,显然“整体美”应来自于各部分之间关系的和谐,正如德国哲学家谢林( Friedrich Wilhelm Joseph vONSchelling) 在他的《艺术哲学》中指出的那样: “个别的美是不存在的,惟有整体才是美的”。所以在进行规划与设计时一定要做到从大处着眼,细部着手。
3. 1. 2 功能性原则
“以人为本”是当代规划与设计理念的根本出发点,因而满足功能性要求也就成为城市照明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
宏观上来讲,一个城市由于其所处的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的不同,形成了特有的城市定位。这种定位是城市照明规划与设计最基础的依据,所以在城市照明的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中,城市的定位对城市夜晚灯光色彩的运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另外,每个城市都有不同的功能区域,不同的区域应有与其功能相适宜的色彩。在夜景观视觉艺术中,色彩与功能相统一具有远远超出其它艺术审美的重要价值。
3. 1. 3 文脉性原则
规划与设计中的文脉是隐形的,是传统的地域文化的延续,需用特定的“光”语言加以表达。夜景观建设就是在充分挖掘地域文化的同时,抽取地域文化的基因,通过光的语言加以刻画与表现,达到充分展现地域特色,形成独具特色的城市夜景观意象的目的。色彩文化是地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同的色彩在一定程度上就代表着不同的文化,能够使人联想起不同的内容,中国红和法国紫便是很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灯光色彩是表现文化特征的重要方面,在城市照明规划中也要通过对地域文化的深刻理解来提取特色的色彩元素。
3. 1. 4 民族性原则
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对于崇尚和喜爱的色彩也各不相同。民族性色彩风格是由地域性、文化性、宗教性等综合因素影响而形成的。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每个民族几乎都有着自己所崇尚的色彩。例如,藏民族所居住的环境最常见的是雪山,所以认为白色是最神圣的颜色,又由于一年当中很难见到绿色的树木和盛开的鲜*,因而也很喜爱鲜艳、对比强烈的色彩; 维吾尔族先期信仰过萨满教,由于萨满教崇拜大自然,因而象征天空的蓝色、象征大漠的$和象征树木的绿色一直为维吾尔族所喜爱。由于该民族对*教的信仰,象征自由与和平的白色、象征大自然的绿色在其民族文化中更为重视。
在进行城市照明规划过程中,尤其在少数民族聚居的特色城市,要深入挖掘民族元素,在城市照明灯光色彩的运用上应体现不同的民族风格和民族特色,“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色彩作为一种文化,涉及面非常广泛,以上仅是提出了城市照明中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的四个最基本原则。事实上,还可以罗列出更多的设计准绳,如生态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独创性原则等等。另外,虽然城市照明中色彩的运用和选择有赖于照明规划师的艺术修养、设计水平,但夜景观各构成要素的昼景色彩的规划和选择也起着关键性作用。
3. 2 规划设计方法
3. 2. 1 城市整体色彩的规划与设计
在对城市照明色彩体系进行规划与设计时,首先要根据城市的功能定位对整个城市照明色彩给予总体规划和宏观把握。在城市照明色彩规划与设计方面,法国的巴黎和美国的拉斯维加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图2 所示的巴黎作为法国文化、教育事业的中心,丰富的名胜古迹比比皆是,埃菲尔铁塔、凯旋门、爱丽舍宫、凡尔赛宫、卢浮宫、协和*、巴黎圣母院、蓬皮杜全国文化艺术中心等。作为世界文化名城,浪漫迷人的巴黎夜景在用色上主要是以暖$光为其主色调,辅助色以与主色调在色相环上相距较近的色相为主,与主色调形成鲜明对比的色相作为适当的点缀色,营造了巴黎城浓厚的文化氛围,表现了文化名城的深厚历史底蕴和艺术魅力。对于美国的拉斯维加斯,人们一提起这个名字,直接的反应就是“赌博”,**业是拉斯维加斯主要经济支柱。由于其特殊的城市性质,使其在夜晚灯光色彩的运用上也极其与众不同。大面积的蓝紫色、紫红色、绿色、暖$等强色相对比和补色对比把拉斯维加斯装点得七彩华光、五光十色、璀璨夺目( 图3)。借助这些色彩将其赌城、娱乐城的功能特点揭示的淋漓尽致。
图2 巴黎夜景
图3 拉斯维加斯夜景
任何规划与设计都应该从整体出发,这是现代设计的基本理念。我们在制定桂林市城市照明规划过程中,首先对桂林的自然地理位置、人情风貌、桂林的城市规划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其城市照明色彩体系进行了统一考虑和筹划。
桂林地区属岩溶地貌,独特的喀斯特地貌与景象万千的漓江及其周围美丽迷人的田园风光融为一体,形成了独具一格、驰名中外的“山青、水秀、洞奇、石美”的“桂林山水”,并有了“桂林山水甲天下”的美誉。桂林城市形态独特,形成了城中有山、山中有城,城中有景、景中有城,水系环绕的特殊格局。桂林文化多元,遗存厚重,是着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尤以摩崖石刻和山水诗词为代表的异彩纷呈的山水文化而闻名。所以在桂林市城市照明规划中,我们提出桂林市城市照明应以黄白色作为城市夜晚的主色调,在辅助色的运用上以冷色为主以突出其山水特色,主色调的补色色相由于对比鲜明、刺激强烈,不宜大面积采用,只能作为点缀色。
色温是控制光色的主要量化指标之一,为了保证城市照明规划中色彩的整体性、和谐性,对桂林市城市照明主体框架的环境色温提出了控制性指标( 如图4)。
图4 桂林市城市照明主体框架环境色温分布图
通过对桂林市城市照明色彩体系的规划,旨在使桂林形成立体感、层次感丰富,色彩和谐、独特的城市夜景形象。
3. 2. 2 城市区域色彩的规划与设计
城市担负着行政、经济、文化、交通、居住、游览等多种职能,这些职能以其固有特点,要求其组合、位置、环境特点等合理地满足其要求,才能发挥良好的功能作用。一般大型城市有商业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行政中心区、工业区、文教区、铁路站场、仓储区等。中小城市的功能区较少,甚至分区不明显。城市照明依据照明对象的功能,对城市夜景观环境形象的作用与地位,依重要程度应划分为光彩级、亮化级和控制级。“光彩级”照明通过“亮化”和“彩化”的结合,明确照明中心,突出表现城市夜景中的重要区域; “亮化级”是城市照明等级的中间级别,满足照明功能的同时,采取与一定“彩化”相结合,创造良好的城市夜景观环境; “控制级”是对照明进行适当控制的照明级别,控制级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着重强调控制光污染。由此,城市照明区域依次可划分为光彩级区域、亮化级区域和控制级区域,相应的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也应与其分级体系相适应。
(1) 道路系统
城市照明的道路依次可划分为光彩级道路、亮化级道路和功能性道路。目前来讲,功能性道路照明以位于色相环上5YR 左右的$光为主,对于亮化级及光彩级道路照明应把功能性照明和景观性照明统一考虑。例如人行道路宜采用在色相环上5YR附近偏红的较柔和的暖$光,与周边绿化照明冷暖对比相应成趣; 商业区步行街可采用白色功能照明和彩色景观照明相结合的灯光色彩等等。
(2) 商业区
商业区是供人们游逛、休息、观赏、饮食、娱乐和交往等活动的城市开放空间。商业区作为夜间商业活动频繁、人流众多的地区,在照明上份量较重,属于城市夜景的光彩区。除了路灯照明所赋予的光色外,还有广告照明、建筑立面照明、绿化小品照明等的光色。对于现代商业区功能照明一般以白光为主,传统商业区或以展现民风民俗为主的商业街区可采用5YR 左右的暖黄光。为了营造繁华、热闹的商业氛围,商业区的景观照明可较多的运用彩色光,色彩选择上可采用10GY—10P 范围比较广泛的色相,形成色相强对比、补色对比和高彩度对比,营造色彩斑斓和光色变换的繁荣、兴奋与活跃的气氛,如图5 所示的日本新宿商业街,通过白色、$、红色、蓝色、绿色等的色相、扁度、彩度的强烈对比,形成商业街区热闹、繁华的夜晚景观。
图5 日本新宿商业街夜景
(3) 景观区
景观区照明一般也属于彩化级区域,应结合景观区的性质和环境,满足功能性照明的同时以景观观赏性为主。景区道路照明主要以白光和5YR 附近的黄光为主。建构筑物照明的主调光色采用与材料颜色一致的色彩照射,会使之更加鲜艳,也可直接采用显色性好的白光进行照射,辅以其他光色点缀,但光色不宜过多,一至两种颜色为宜。植物照明使用能够突出其原有色彩的照明手段,尽量不用彩色光,尤其红光和蓝紫光(5R - 5P),以免影响植物的光合作用。另外,还有景区内水体照明、雕塑照明、*照明等,可采用冷光色烘托幽远、静谧的气氛,通过明度对比突出立体感等多种方法进行照明。
(4) 行政中心区
行政中心区照明一般选用白色或5YR 左右的暖$光作为主色调,以表现出明亮、庄重、简洁的气氛,不应大面积采用彩色光照明,彩色光应只作为点缀色光。如图6 所示的成都新益州城市*,该*设计用于成都市市级机关的行政办公场所,照明主要以白色光作为基调色彩,$光作为辅助色,在建筑顶部用粉色彩光勾勒轮廓,体现了行政办公区简洁、雅致的特点,又通过彩色光的点缀,使其色彩更加鲜明,形象更加突出。
图6 成都新益州城市*夜景
(5) 居住区
居住区照明的人性化设计应将光色和显色性考虑在内,其属于控制级照明对象。根据对中国城市居民光色偏好的研究,选用在色相环上5YR 附近偏红的较柔和的暖$灯光表达居住区景观的温馨、舒适较为合适。但是显色性也应保持在适度的范围内,否则会影响使用者的脸色和服饰颜色的显现。
除此之外,还有工业区、铁路站场以及仓储区等等,这些功能分区在光色选择上应主要满足功能需要,其次是景观需要。
另外,由于不同的功能分区有不同的个性,所以在运用色彩时一定要注意不能为了突出某一部分而忽视其周围照明色彩,否则就会使整个城市的夜晚空间变得杂乱无章。尤其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的功能愈趋复杂,一个城市可能兼具多种功能,所以在实际的研究与调查时,在全方位、整体的进行考量的同时,对整个城区的各个组成部分还要进行细致分析和研究, 确定其主要分区功能,以选取适宜的光色照明。
4 结语
正如孟塞尔( Albert H. Munsell) 指出的“音乐按照音符的音高、强度和节拍建立了自己的系统……颜色也应该按照人的色感知,即色相,明度和彩度建立自己的系统”。在城市照明中,色彩尤其是先声夺人的,所以必须进行统一规划与设计。色彩就像流动的音符,只有规划好每一个音符,变化中求统一,统一中有变化,才能使整个城市的夜晚和谐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