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家用电器与日常家庭生活密切相关,人们在控制和使用它们的过程中要直接与之发生接触。令人眼花缭乱的家用电器在带给人们极大方便和享受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家用电器中一般以市电做动力源,这种220V、50Hz 的交流电是一种非安全电压,对人体是很危险的。当然,家电安全案例只是小概率事件,出现事故、特别是恶性事故的可能性极少。但小概率后面是巨大的绝对值。据统计,我国每年由家用电器造成的触电死亡人数超过1 000 人,因家用电器引发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由于家用电器的使用对象是非常复杂的,包括老幼妇孺和许多没有受过电工知识培训的人,因此,家用电器的安全使用就显得十分重要。
2 家用电器产生安全隐患的原因
家用电器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触电、火灾、机械伤害、射线辐射等,其中以触电和火灾最为突出。
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2.1 产品质量问题
家用电器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触电、火灾等事故时有发生,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电源线质量不合格所致。
(1)电炒锅、电饭锅、日用电炉、电烙铁和液体加热器具(包括电热杯、电热水瓶、电热锅、煮奶锅、电茶壶、电咖啡壶、电压力锅、开水器等)应采用纤维编织或橡套软电缆的产品,却未按标准规定采用这类产品。其中日用电炉、电烙铁和各种液体加热器具不按规定使用电源线的现象较为严重。
(2)真空吸尘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等应采用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护套线,却未按标准规定采用这类产品。
(3 )强调不允许使用聚氯乙烯绝缘线的产品,未按标准规定停止使用。这类产品大都是外部金属部件温升超过75K 的产品,如电熨斗、轻便式加热器。其中按摩电器当外部金属部件温升超过60K 时,就不能使用聚氯乙烯绝缘线。然而市场上这类电器仍有使用聚氯乙烯绝缘线的现象。
有的家电产品结构设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对带电或过热部件及非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缺乏有效和必要的防护,导致产品在使用或维护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些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采用的元器件和内部使用的绝缘材料不耐热、不阻燃,造成产品存在触电危险或火灾隐患。有的生产企业对产品标准的理解存在偏差,产品设计不合理。有的对产品标识标注重视不够,产品标识标注、警示标志不正确、不规范,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不详细,缺少警示语等,影响消费者安全、正确使用。一些企业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后委托贴牌生产,缺乏产品质量把关。
2.2 接地保护问题
由于目前一般住宅及高层建筑内大都没有专用地线,以致办公室或住户内家用电器所带的接地线(或要求装设地线的)不知接何处,因而使用家用电器时曾发生过不少触电伤亡事故。据了解,家用电器的接地情况很乱,有的将接地线空着,有的将带有接地头的单相三眼插头与插座改成单相两眼插头或插座,有的将地线挂接在供水、供气的管道上(应注意由于管子接头缠了黄麻等不导电物质,在电气上是“不连续”的,其接地电阻很大,若为煤气管道,则一旦产生火花将会发生爆炸),还有的将电器外壳经插座内直通电源的接零桩头(接线柱)与零线相连,这很危险,若火线与零线接反,火线便接通到电器外壳上了,即使未相混,一旦零线断开,电器外壳将可能带有200V 电压。
据有关部门2006 年调查统计,我国大城市仅有57% 的家庭能做到对Ⅰ类家用电器进行接零保护,农村几乎100% 没有对Ⅰ类家用电器进行接地保护。
农村目前住宅里的插座都是没有接地线的两孔插座,使用三孔插座的接地线也未可靠接地,根本没有保护接地措施。因此,Ⅰ类电器的金属外壳漏电保护问题应引起电力部门和广大电能用户特别是农村用户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家用Ⅰ类电器的接地或接零问题,以确保安全。
2.3 家电超期使用
近年因使用“超龄”家电导致的安全事故越来越多。家电产品属于大件耐用消费品,消费者在购买使用时大多有“用到不能用才换”的心理。不过,专家提醒消费者所有的家电都有安全使用寿命,这同食品有安全保质期一样。超过保质期,就应该报废,否则就会增加安全隐患。据从事多年家电维修工作的专业人士介绍,当电视机超过安全使用寿命,随着电器元件的老化,电视就会发生图像不清晰、颤抖等故障,电视的辐射也会增大。老化的电视机受到震动、冲击、碰撞、骤冷、骤热以及电视机内积尘污垢过多或电线短路造成局部过热,都能引起显像管爆炸;过于老旧的冰箱,则保鲜和杀菌的功能会退化,导致食物串味、不能保鲜,同时,制冷剂也会泄漏,污染环境,危害健康;超龄洗衣机经常会出现渗水等小毛病,严重时还会漏电。
从家用电器产品本身来说,一般在设计和制造上对安全都做了充分的考虑,以确保人身安全。如限制产品对地的泄漏电流,将外壳接地,保证足够的漏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结构,使用安全电压,保证电源连接线的耐弯折能力,以防止被扭折或脱接,防止因电容器放电而发生触电危险等等。所以新购买的电器只要正确使用,一般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存在问题的是旧家电。
3 家用电器使用中如何预防用电安全问题
3.1 提高绝缘性能和设计安全性
3.1.1 提高绝缘性能
绝缘性能愈好,则漏电电流就愈小,外壳对地电压就愈低。如果电器外壳全部采用绝缘材料制造(包括常用的旋钮等),便可避免人体与金属接触,则更利于保障人身安全。对于含变压器一类的家用电器,若出现“带电”现象时,最简单的办法是调换电源插头两极的插入方向。但对含电热丝和电动机类的家用电器则不适用此法。采用绝缘物增强隔电能力。如人可站在干燥的木质支架或木板上,使人与大地间有良好的绝缘。使用电熨斗之类电器时,即使外壳漏电,因人与大地间绝缘电阻很大,流过人体的电流极小(不超过lmA),也不会引起触电事故。
3.1.2 提高设计安全性
(1)安装温度保险丝
防止用温控器控制温度的电热器过热,可安装温度保险丝。当温升超过限度时,保险丝即会熔化而切断电源,它适用于80℃~230℃范围。此外,也可以采用双金属式温控器,将其温度控制调整适当,便可防止温度过高与电热器过热。
(2)应用漏电保护装置
应用漏电保护装置,确保家用电器的使用安全。这一点已为国内外低压配电网内的实践所证实。
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置用电设备的分线漏电保护器及住宅线路的总漏电保护器以实现多重保护或称分级保护。
3.2 安全安装
(1)满足电器安装环境的要求
购买家用电器,首先应认真查看产品说明书中的技术规格,如电源种类是交流还是直流,电源频率是否为一般工业频率50Hz,电源电压是否为民用生活用电220V,电器耗电功率多少,家庭已有的供电能力能否满足,特别是插头座、保险丝、电度表和导线。如果负荷超过允许限度使发热损坏绝缘,将引起用电事故。上述内容核对无误,方可考虑安装通电。安装家用电器应查看产品说明书中对安装环境的要求,特别注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不要把家用电器安装在湿热、灰尘多、有易燃和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2)必须接地或接公用零线
家用电器中的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机、空调等都属于Ⅰ类电器,它们的特点是电源引线采用三脚插头,其中三脚插头中的顶脚与电器的金属外壳相连。按照Ⅰ类电器的安全使用要求,使用时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公用零线,即所谓的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3)正确接线
在铺设电源线路时,相线、零线应标志明晰,并与家用电器接线保持一致,不得接错。家用电器与电源连接,必须有可开断的开关或插接头,禁止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凡要求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都应采用三脚插头和三眼插座,并且接地、接零插脚与插孔都应与相应插脚与插孔有严格区别。
禁止用对称双脚插头和双眼插座代替三脚插头和三眼插座,以防接插错误,造成家用电器金属外壳带电,引起触电事故。接地、接零线虽然正常时不带电,但为了安全,其导线规格要求应大于相线,其上不得装开关或保险丝,也禁止随意将其接到自来水、暖水、煤气或其他管道上。
3.3 安全使用
(1)确保漏电保护器正常工作
漏电保护器在运行过程中要定期试验,通常每月至少试验一次其动作的可靠性,方法是:接通电源时,按一下它的试验按钮,能立即跳闸,说明它本身是动作的。
保护装置动作后不要盲目送电,应查明原因再恢复通电。因为保护装置动作一般是电路发生故障或家用电器的金属外壳漏电造成的,若不查明原因强行送电往往会造成供电线路损坏或人体触电事故。
特别注意的是保险丝烧断后绝对不允许用铜丝、铁丝、铝丝等代替保险丝强行送电,也不能用额定电流大的保险丝代替。
(2)及时淘汰“超龄”旧家电
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出台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已开始实施,与此相关的《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也同时推出。该《通则》规定了家电“退休”年龄,生产厂家要对其生产的家电标明安全使用期限,并规定安全使用期限从消费者购买之日计起。在厂商标明的安全期限内,消费者正常使用家电产品时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都将由厂商承担。
(3)定期测量电动类家用电器的绝缘电阻
一般每隔三年请专业人员,用500V摇表测量电动类家用电器电动机的绕阻与外壳的绝缘电阻,一般采用基本绝缘的电器,若阻值在2M Ω以上可以放心使用;采用加强绝缘的电器,若阻值在7M Ω以上可以放心使用。若绝缘电阻达不到上述要求,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待绝缘电阻达到要求时才能使用。测量时间应选择在空气比较潮湿的夏天。
另外对长期不用(一般指超过3 个月)或受潮的电动类家用电器使用前也要测量绝缘电阻,看是否达到要求。
(4)电器出现异常现象立即断电
在使用家用电器时若发现异常,例如发现电压异常升高或降低,家用电器有异常的响声、气味、温度、冒烟、火光等,要立即断开电源,请专业人员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