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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政策出台 光伏发电成本将降至1元/度

   日期:2009-04-02     作者:管理员    
   “实施补贴政策后,我国光伏发电的成本将降至1元/度。”近日财政部网站上公布的《关于支持加快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政策解读》(下称“解读政策”)一文中,财政部如是表示。
  即便如此,光伏发电的成本距离火电平均上网电价0.38元/度仍有相当距离,成本优势仍不突出。
  一些光伏企业昨天回应说,财政部所测算的1元/度价格,确实符合目前成本价。不过若要大规模推广光伏电站和项目,还要看后续政策如“电价分摊”的真正落实。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期推出了一系列对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相关政策(含补贴政策),从而配合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
  上述解读政策提到,我国2009年对光电建筑的补助标准原则上为20元/瓦(瓦:输出功率。1000瓦运转1小时,就是一度电),补助后发电成本约为1元/度。
  该价格相比7个多月前的同类电价,已下降了75%。2008年8月,国家发改委核定内蒙古鄂尔多斯(12.78,0.34,2.73%)伊泰集团205千瓦太阳能聚光光伏电站和上海崇明前卫村太阳能光伏电站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4元(含税,即4元/度)。
  “现在,我们卖出的组件价约是18元/瓦。”欧贝黎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位销售人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另一家太阳能公司的总监张先生计算到,如果算上出口退税的话,价格是在1.85美元到1.9美元/瓦左右,一般的组件价格也在20元/瓦以内。
  “政府的补贴已比我们预料的要更高。也就是说建设一个电站的费用中,电池组件是国家出钱来买。”前述光伏企业高层说道。
  上游多晶硅价跳水促使了组件价格降低到了20元/瓦以内。申银万国的一个数据显示,目前国内最低成本的多晶硅企业(新光硅业)的产品报价在105美元/公斤左右,比最高时的300美元已缩水三分之二。
  “解读政策”还提到,补贴额将按照70%和30%分步实施。根据业主申报项目的情况,由财政部先下达预算的70%,政府验收、并达到预期效果后再由财政部直接拨付余下的30%。业内评价道,通过财政部的直补,企业更容易拿到足额补贴。
  至于国家将拨出多少资金用于补贴,财政部解释说:目前国内光电建筑应用量尚难准确测算。中央财政将根据2009年符合条件的光电建筑实际安装应用量相应安排补贴资金,以确保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作的顺利实施。
  前述光伏企业高层称,如果没有上限,只要是350平方米的建筑基本都可进行光电建筑示范,“比如学校、医院还有一些大型的联体民用建筑等等皆能实施。”
  业界提醒道,财政部所透露的1元/度的电价依然高于火电和风电,因此“电价分摊”政策的执行相当关键。
  所谓“电价分摊”,就是电网企业收购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高于常规发电上网电价费用的差额,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
  如1元/度的光伏上网电,要比0.4元/度的火电上网电价(即电厂卖给电网的价格)高出0.6元/度。假设发电100度,那么电网公司就要多掏出60元购买这部分差额,多付出的这60元可通过提高“销售电价”(电网卖给用户的电价)来实现。
  “德国光伏产业政策的两大核心就是电价分摊、政府强制收购。”申银万国研究员李博告诉本报,“分摊电价可减轻电网的压力。”
  2008年我国的火电发电量是27857.37亿千瓦时,如果国内每千瓦时多收1厘用于扶持可再生能源发电,一年就有270多亿元的收入。“但目前,上涨销售电价并不太容易。”李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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