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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微电网的开发建设原则

   日期:2014-07-01    

智能微电网的开发要把握三个原则:

一、通过先进技术的应用提高收益

要注意采用低成本高效率组件和系统产品,并将先进的储能技术与光伏发电相结合,以解决供电稳定性和负荷变化时的消纳问题;考虑利用峰谷电价差异降低综合发电成本,提高发电收益;在系统集成方面,要重视产品和集成服务的标准化,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尤其是运营和服务成本;要重视服务外包,减少集团的投入,增加当地的就业;要注意结合当地情况考虑风力、水力、沼气等新能源方式,将光伏发电与其它形式的新能源发电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实现多能互补发电;要通过先进的制造技术、组网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实现发电效益的最大化。通过以上措施,早日实现在无需政府电价补贴的情况下的微电网盈利模式。

二、积极探索并开拓微网电力建设的融资渠道

通过与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联系,以已建成的微电网作为资产进行项目融资或项目转让;要考虑对所建设的发电项目购买电力保险,为融资提供保证。可以考虑进行BT、BOT方式、EPC方式、PMG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多渠道进行融资。也可考虑多个项目公司之间的合资、合作,在保证项目优质运营的条件下,利用多渠道资金进行项目的拓展。

三、考虑发电与相关产业的综合开发与合作经营

在进行光伏发电建设时,由于光伏发电投资较大,但电费收入相对较低,在适当的情形可以考虑将发电业务与发电系统所依附的建筑物所经营的产业合并在一起进行综合开发。例如,沼气发电与有机肥联合经营、新农村的建设、农业种植、旅游农业、设施农业、大型专业市场的业务等。在投资增加不大的情况下,搞多种经营,既可享受相关补贴和扶持政策,也能提高项目收益。

由于分布式发电大部分建在屋顶上,采取自建或合建设施进行综合开发,能够确定屋顶光伏电站设备的使用权和使用的有效期,保障发电收益。

由于微电网的收费是许多是直接面向用户的,因此,能否按时、顺利地收取电费,涉及到项目的资金回流和运营风险。以合作经营的模式,由当地的合作方负责电费的收取,能够降低收费风险,保障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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